踢斷石鐘乳攀爬巨蟒峰 4名不文明游客被列入黑名單

          2017-06-12 15:56:43 來源: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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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國家旅游局監督管理司消息,近日,一則游客在貴州省銅仁市松桃縣潛龍洞景區野蠻三腳踢斷石鐘乳的新聞受到社會廣泛關注,該游客的不文明行為備受公眾指責。目前,國家旅游局根據《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將該游客列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另外,三名浙江游客因采用鉆孔、打鋼釘、掛繩索等方式擅自攀爬江西省三清山風景名勝區巨蟒峰,同批被列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

          今年4月,三名浙江游客在江西省三清山風景名勝區內,采用鉆孔、打鋼釘、掛繩索等方式擅自攀爬巨蟒峰,且不聽工作人員勸阻,導致現場旅游秩序混亂。后經地質專家鑒定,三名游客的攀爬行為造成巨蟒峰巖體嚴重損毀。三清山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對張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對毛某某、張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根據《國家旅游局關于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國家旅游局將三名游客列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其中張某某記錄年限為三年六個月,毛某某和張某記錄年限為三年。

          今年5月,游客張某在貴州省銅仁市松桃縣潛龍洞景區游玩時,故意將洞內一根三十公分長的石鐘乳用腳連踢三次,致使生長上萬年的石鐘乳斷裂損毀。該事件通過新聞媒體報道后,社會影響惡劣,社會公眾強烈不滿。貴州省銅仁市松桃苗族自治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對張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根據《國家旅游局關于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國家旅游局將該游客列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記錄年限為三年六個月。

          旅游領跑中國幸福產業,是傳播文明、交流文化、增進友誼的橋梁,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個重要指標。文明旅游關系到國家形象、行業形象、企業形象、個人形象,也關系到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國家旅游局始終高度重視,在持續加強文明旅游正面宣傳引導的同時,也在加大對不文明行為的懲罰力度。國家旅游局提醒廣大游客,在旅游過程中應把“文明旅游”根植于心、外化于行,珍惜和愛護大自然賦予人類的寶貴資源,自覺遵守文明旅游規則,提升個人文明素養和文明意識,讓自己成為文明旅游的踐行者,成為幸福旅游中的亮麗風景。(記者劉佳)

          四名全國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檔案號20170028號

          張亮 男 戶籍所在地:貴州省

          不文明行為事由:2017年5月29日,游客張亮在貴州省銅仁市松桃縣潛龍洞景區游玩時,連踢三腳,致使洞內一根生長上萬年、長三十公分的石鐘乳斷裂損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銅仁市松桃苗族自治縣公安局對張亮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該事件經新聞媒體廣泛報道,激起社會公眾的強烈譴責,造成嚴重的社會不良影響。根據《國家旅游局關于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九)項和第九條第(二)項之規定,并經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評審委員會審定,將張亮列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自2017年6月9日至2020年12月8日。

          檔案號20170027號

          張鷺 女 戶籍所在地:浙江省

          不文明行為事由:2017年4月15日,游客張鷺在江西三清山風景名勝區內,利用鉆孔、打鋼釘、掛繩索等方式擅自攀爬巨蟒峰。在攀爬過程中,該游客不聽工作人員勸阻,導致大量游客聚集圍觀,造成現場旅游秩序混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上饒市公安局三清山公安分局對張鷺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經由地質專家鑒定,攀爬行為造成巨蟒峰巖體嚴重損毀。根據《國家旅游局關于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八)項和第九條第(二)項之規定,經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評審委員會審定,將張鷺列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自2017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8日。

          檔案號20170026號

          毛偉明 男 戶籍所在地:浙江省

          不文明行為事由:2017年4月15日,游客毛偉明在江西三清山風景名勝區內,利用鉆孔、打鋼釘、掛繩索等方式擅自攀爬巨蟒峰。在攀爬過程中,該游客不聽工作人員勸阻,導致大量游客聚集圍觀,造成現場旅游秩序混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上饒市公安局三清山公安分局對毛偉明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經由地質專家鑒定,攀爬行為造成巨蟒峰巖體嚴重損毀。根據《國家旅游局關于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八)項和第九條第(二)項之規定,經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評審委員會審定,將毛偉明列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自2017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8日。

          檔案號20170025號

          張永明 男 戶籍所在地:浙江省

          不文明行為事由:2017年4月15日,游客張永明在江西三清山風景名勝區內,利用鉆孔、打鋼釘、掛繩索等方式擅自攀爬巨蟒峰。在攀爬過程中,該游客不聽工作人員勸阻,導致大量游客聚集圍觀,造成現場旅游秩序混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上饒市公安局三清山公安分局對張永明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經由地質專家鑒定,攀爬行為造成巨蟒峰巖體嚴重損毀。根據《國家旅游局關于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八)項和第九條第(二)項之規定,經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評審委員會審定,將張永明列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自2017年6月9日至2020年12月8日。

          原標題:踢斷石鐘乳、攀爬巨蟒峰 四名不文明游客被列入"黑名單"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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