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3種慢性病處方量最多可開2個月的藥

          2017-09-08 16:04:00 來源: 東南快報

          昨天,《福建醫保卡功能升級啦!個人賬戶能與家庭成員共享,還可用于買商業健康險……》消息發布后,引來廣泛關注。今天,又接到幾條關系你我的醫保利好消息!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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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種慢性病處方量限制放寬最多可開2個月的藥

          導讀

          從9月12日起,高血壓、糖尿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重性精神病等23個門診特殊病種慢性病患者一次可開具2個月的處方量。

          9月6日,東南快報記者從省醫保辦獲悉,為方便參保人員就醫購藥,本月12日起,我省對23種慢性病的處方量限制放寬,處方用量從原先的2周,放寬至2個月。

          這一惠民利民措施的實施,意味著今后參保的慢性病患者2個月到醫院開一次藥就可以了。這將極大地方便慢性病患者,特別是對于年老體弱、長期用藥的老年患者而言,可以最大程度減少看病開藥奔波之苦。

          據省醫保工作人員介紹,除了三明已經先行先試,福州、省本級將從9月12日起同步實施新政,其他地市也將很快跟進實施。

          23種門診特殊病種:

          1.惡性腫瘤病化療和放療;

          2.器官移植抗排斥反應冶療;

          3.重癥尿毒癥透析治療;

          4.結核病規范治療;

          5.精神分裂癥治療;

          6.危重病的搶救;

          7.高血壓;

          8.糖尿病;

          9.再生障礙性貧血;

          10.慢性心衰;

          11.系統性紅斑狼瘡;

          12.血友病;

          13.重癥肌無力;

          14.強直性脊柱炎;

          15.白內障門診手術治療;

          16.肝硬化(失代償期);

          17.帕金森病;

          18.重性精神病。

          居民醫保門診特殊病種在上述基礎上增加:

          19.學生意外傷害;

          20.癲癇病;

          21.支氣管哮喘;

          22.苯丙酮尿癥;

          23.兒童先天性心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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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林雅

          標簽: 慢性病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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