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泰國旅游這個東西不能帶 最高坐牢5年罰款10萬

          2018-01-11 15:24:3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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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駐泰國大使館8日發布公告,提醒中國游客恪守當地有關電子煙的法律規定,以確保旅行順利。

          泰國法律規定,電子煙屬違禁品,在泰攜帶、使用、進出口、銷售電子煙等行為均屬違法。其中,攜帶、使用電子煙者將被處以最高5年監禁或不超過50萬泰銖(約合1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或兩者并罰;如有進出口及銷售行為,刑期最高10年或罰款不超過100萬泰銖(約合20萬元人民幣),或兩者并罰。

          公告說,泰國執法部門已連續查處多家電子煙經銷商,涉事人員被追究刑事責任。(記者汪瑾)

          原標題:最高坐牢5年罰款10萬 去泰國旅游這個東西萬萬不能帶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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