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旅游維權也要理性 行前注意做好“功課”
2018-03-19 16:59:09 來源: 杭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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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春節期間出國旅游度假,是一樁蠻開心的事,可是,其間發生的一些不和諧的小插曲,令張女士和女兒心煩不已,到現在都耿耿于懷。“游玩中,因一些小誤會,與地接導游發生爭執,還報了警,鬧到了警察局。地接導游的服務給我帶來了非常不好的旅游體驗,希望維權。”日前,張女士致電本報維權熱線85188518反映。
出國游與當地導游起紛爭 涉事導游已被處理
張女士與女兒這次出國游,每人花了12000元。“2月9日,從上海出發,2月18日回國。其間,我們與地接導游發生了一些不愉快。”張女士說,“旅行第一天,地接導游告知我們行程中不許遲到。最后一天,分散游覽當地一處風景點時,我們5個人比約定時間提前15分鐘就到達相關地點等待集合。但最終發現,由于理解和交流的偏差,走錯了集合地點,所以還是遲到了幾分鐘。然后,地接導游就要我們向其他團友道歉,這原本也沒什么問題,但導游的態度讓我們無法接受,還用手指點我們。因此,我們中的一位團友與其發生了爭執。”
“晚飯時,領隊表示她要求地接導游為早上一事向我們道歉,我們便下樓到導游用餐的地方準備接受道歉,可我們覺得導游并不是很情愿向我們道歉,加上一些誤解,導游再次與那位團友發生爭執,甚至有了肢體接觸,最后還有人報了警。我認為這給我們的這趟旅程帶來了不好的體驗,我就向旅行社提出了維權要求。”
隨后,記者聯系了張女士報名的旅行社,該社負責人表示:“對張女士所說的情況,我們表示非常抱歉。張女士的旅游團為拼團,我們已經通知拼發商通報當地地接社,對地接導游給予停團處理,并正式發文要求地接社取消該導游接待我社游客的資格。我們還會給張女士一定的經濟補償。”
出國游之前最好做做“功課” 旅游維權也要理性
其實,出國旅游,像張女士碰到的這類糾紛和問題,還是時有發生的。為此,杭州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相關工作人員提醒——
首先,出游前,游客要做好身體、裝備和資訊等各方面的準備,并根據個人年齡特點和體質狀況選擇旅游項目和線路。在選定旅游目的地時,應充分了解當地的氣候變化、常發的自然災害,甚至當地文化等。關注外交部網站、中國領事館服務網上發布的“海外安全”等相關旅行提醒信息,充分了解前往國家及地區的安全狀況。參加團隊旅游的游客,應聽從導游或領隊的安全提醒,選擇適合自身條件的游玩項目。自由行的游客要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場所和未開放景區,盡量避免前往偏僻地區等。
其次,若在網絡預訂行程,要注意不能只求價格低,忽視服務質量,要特別注意“旅游貴賓券”“旅游贈券”等,避免因貪便宜而上當受騙。旅游合同是保護旅游者及旅行社雙方合法權益的法律依據,也是處理旅游糾紛的法律依據,因此游客在簽訂合同時需要謹慎。在簽訂合同之前,應當仔細閱讀合同的每一項條款,對補充情況要明確約定。明確行程單中的行程安排與當初自己報名時的選擇是否一致,明確注意事項和權利義務,避免在行程中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此外,外出旅游少不了購物,建議旅游者可以購買一些土特產、紀念品,但要購買價格昂貴、品質難以鑒定的珠寶首飾、手表等物品時,一定要特別慎重。出境刷卡購物如果要退貨,往往會產生手續費,請盡可能地在購物前就與商家約定好具體費用,以免回國后要求退貨時產生糾紛。
最后,若旅途中發生糾紛,旅游者應冷靜對待,及時與旅行社溝通,雙方應盡量通過協商采取積極補救措施處理?;蜃⒁饬舸娌⑼咨票9芨鞣N證據材料,行程結束后,再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反映。應盡量避免因言行過激導致事態擴大,切莫采取霸機、罷住、罷回等行動,否則,產生的擴大損失將由旅游者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