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臺商區派發政策“紅包” 助力水路運輸企業做大做強

          2018-06-19 09:58:10 來源: 泉州晚報

          0瀏覽 評論0

          為扶持臺商區航運企業良性發展,近日,臺商區出臺了《關于促進水路運輸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從鼓勵企業新增運力、促進企業規模發展、鼓勵開辟國際航線、鼓勵參航對臺集裝箱班輪航線、實施船舶貸款貼息等五大方面,對水運企業新造新購船舶、企業兼并經營、開辟以泉州港為始發港的國際航線、參加對臺灣本島直航的集裝箱班輪航線、造船購船貸款利息補貼等方面作出了詳細的資金扶持規定,為臺商區航運企業提供有力的政策扶持。

          受外部經濟不利因素影響 航運企業經營面臨多重困境

          據了解,臺商區航運業對臺商區第三產業增加值的貢獻占很大比重,對臺商區社會經濟指標發展有著重要意義。不過,臺商區航運企業主要以散貨船為主,近年來,受外部經濟不利因素影響,散貨船航運市場受到較為嚴重沖擊,貨源呈現不斷減少趨勢,運價也不斷下探,臺商區的多數航運公司經營舉步維艱。

          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目前,臺商區共有航運企業10家,共有船舶總數24艘,船舶總載重噸31.405萬噸。2017年全年貨運總量1298.13萬噸,水路貨運周轉量218.33億噸公里,同比增長12.34%,位居全市第二。雖然自去年第四季度起,航運運價有所抬升,航運行情有所回暖,但總體上未根本改變臺商區航運企業的生存環境,航運企業仍然面對著資金緊張和融資難等多重困境。

          業界人士表示,隨著《意見》的正式出臺,將能極大緩解臺商區航運企業面臨的資金困難問題,增強水路運輸企業做大做強的信心,促進臺商區水路運輸企業的良性發展。

          水路運輸企業擴大運力規模

          最高可獲350萬元獎勵

          《意見》鼓勵企業新增運力,對于企業新建或從泉州市域外購買船齡在15年(合)以內并在臺商區入戶、自有并合法經營的5000載重噸及以上的船船,每載重噸給予一次性獎勵100元。

          另外,對于臺商區水路運輸企業總運力規模新達到10萬載重噸及以上的,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每增加5萬載重噸的,再獎勵70萬元,每家企業累計獎勵總金額不超過350萬元,水路運輸企業總運力規模已達到10萬載重噸及以上的,每增加5萬載重噸給予一次性獎勵70萬元,每家企業累計獎勵總金額不超過350萬元。

          對于臺商區兩家(含)以上(運力規模均為未達到10萬載重噸)水路運輸企業通過兼并重組運力規模達到10萬載重噸及以上的新企業,給予新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新企業在重組后運力規?;A上每增加5萬載重噸給予一次性獎勵70萬元,每家新企業累計獎勵總金額不超過350萬元。

          對于開辟國際航線的水路運輸企業也將給予獎勵。根據《意見》,臺商區水路運輸企業新開辟以泉州港為出發港的國際航線(含港、澳、臺灣本島航線)并持續經營1年以上的(不低于36航次),每開辟一條國際航線,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此外,鼓勵臺商區企業參航對臺本島集裝箱班輪航線,對于參航企業每航班(泉州港至臺灣本島往返為一航班)補助7萬元;通過臺商區航運企業經營的泉臺集裝箱航班進出口,給予代理企業每標箱100元的獎勵;引航費優惠50%;港口管理部門免收貨物港務費,并積極協調港口企業對泉臺直航集裝箱裝卸包干費優惠50%。

          實施船舶貸款貼息政策

          緩解企業資金難題

          《意見》還提出,實施船舶貸款貼息。對于臺商區水路運輸企業新建成或從泉州市域外購買5000載重噸及以上、船齡在5年(含)以內且符合交通運輸部公布的節能減排標準的自有船舶所實施的項目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款項必須用于建造或者購置完工船舶的實際支出),按照年貸款利息的20%給予補貼,單艘船舶累計補貼不超過500萬元。

          同時,鼓勵區內各金融機構把水路運輸業列入信貸支持重點,并加強與水路運輸業融資擔保公司的合作,積極為符合條件的企業、船東提供各類授信及其他優質便捷的金融服務。要建立水路運輸企業信用評價體系,鼓勵金融機構擴大水路運輸企業的信貸規模。要根據水路運輸業投資量大、周期長等特點,調整信貸結構,創新金融產品,積極開發手續簡便、風險較低的融資品種,為水路運輸業發展拓寬融資渠道,解決發展資金需求。對水路運輸企業從泉州地區以外購買運輸船舶入籍我區的,金融機構要積極提供融資方便,并根據該船舶的評估價格,盡量按不低于50%—60%的比例給予貸款。

          獲得獎勵水路運輸企業

          五年內注冊地址不得外遷

          《意見》的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2018年度的獎勵補貼政策從2018年1月1日起計算。其中,對臺本島集裝箱班輪優惠政策有效期從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獲得獎勵的水路運輸企業需承諾5年(含)內不得將注冊地址遷出臺商區,且5年內運力規模不得低于已獲獎勵運力規模;企業所屬船舶(含享受運力規模獎勵的船舶)需落戶臺商區連續時間滿5年(含)以上(船舶報廢拆解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企業或所屬船舶未滿5年遷出本區的、在承諾經營期內出現低于已獲獎勵運力規模的,企業需全額退回已兌現的獎勵資金。

          另外,《意見》還提出,企業或企業法定代表人、控股股東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企業被納入安全生產不良信用或“黑名單”管理,不得享受該政策。對偽造相關證明,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的企業,一經查實,全額追繳已領取的獎勵、補貼或補助資金,以后的年度不再受理其申請,造成資金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報記者 郭慧杰 陳桂生

          通訊員 林蕓 陳燕玲 文/圖

          [責任編輯:林春婷]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