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注意!2019年福建省高職招考仍有加分照顧政策

          2018-12-25 09:57:36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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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高職招考仍有加分照顧政策 考生應于28日前申報照顧資格

          2019年我省高職招考繼續實行加分照顧錄取政策,符合加分照顧條件的考生須于本月25日至28日,向本人報名現場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已參加2019年高職招考報名,但在2018年12月28日后才獲得高職(專科)免試資格或加分后達到相應高職(專科)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且尚未被錄取的中職生,待2019年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部結束后(預計2019年6月下旬)再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按規定審批程序統一進行補錄取。其余考生不再進行補錄取或調整錄取。 □記者 陳士奇

          2019年高職招考錄取照顧政策共有五項,考生若同時享有多項加分或同等條件優先錄取政策項目的,在錄取時按其中最優惠的一項錄取照顧政策執行。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考生享有在文化統考成績總分上加5分的政策。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化統考成績總分上加10分的政策:

          寧德市,羅源縣,連江縣,晉安區的北峰山區(日溪鄉、宦溪鎮),漳浦縣湖西鄉、赤嶺鄉,龍海市隆教鄉,永安市青水鄉,上杭縣官莊鄉、廬豐鄉,寧化縣治平鄉畬族聚居地的畬族考生;晉江市陳埭鎮、泉州臺商投資區百崎鄉回族聚居地的回族考生;華安縣高山族聚居點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和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的少數民族考生。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烈士子女享有在文考總分上加20分的政策。

          ●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公安英模子女。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全國、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獎考生僅限在高職招考高職(專科)批錄取時享受以下錄取照顧政策:

          報名參加2019年我省高職招考面向中職生考試,且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可免試錄取到其所報類別的對口高職(專科)專業;獲得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的中職畢業生,高職(專科)批錄取時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顧;獲得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的中職畢業生,高職(專科)批錄取時享受文考分加20分照顧;獲得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優秀獎的中職畢業生,高職(專科)批錄取時享受文考分加10分照顧。

          已參加2019年高職招考報名,但在2018年12月28日后才獲得高職(專科)免試資格或加分后達到相應高職(專科)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且尚未被錄取的中職生,待2019年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部結束后(預計2019年6月下旬)再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按規定審批程序統一進行補錄取。其余考生不再進行補錄取或調整錄取。

          據悉,考生申報加分照顧資格時,須提交《登記表》,少數民族等考生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含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復印件上驗證人須簽名并加蓋公章),全國、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獎的考生持獲獎證書(獎狀)原件、復印件,經所在學校審查蓋章后,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驗證并辦理登記手續。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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