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臺商投資區曝光第二批典型案例
本報訊 (記者 陳桂生 通訊員陳清輝)近日,泉州臺商投資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間違法違規的第二批企業(單位)予以曝光,以加強警示教育力度,進一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增強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意識,全面抓好安全生產各項防范措施。
據介紹,泉州臺商投資區開展各領域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以來,部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淡薄,沒有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工作,存在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包括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建立、未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危險作業;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等。
泉州臺商投資區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間違法違規的企業(單位)第二批典型案例
一、泉州臺商投資區弘潤醫院消防安全違法案
2020年5月7日,泉州臺商投資區消防救援大隊在消防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泉州臺商投資區弘潤醫院(法定代表人:溫某麗,地址:泉州臺商投資區東園鎮杏秀路,該建筑共有七層:一層、二層為門診科室,三層、四層為住院部,五層為手術室、婦產科室,六層、七層為值班室)存在重大消防安全火災隱患問題:1.消防控制室消控主機存在故障不能正常運行;2.水泵房存在故障無法正常聯動;3.一層、二層部分自動噴淋配置不符合標準;4.一層封閉樓梯間設置形式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以上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泉州臺商投資區弘潤醫院消防設施、器材配置不符合標準處罰款人民幣4.2萬元,對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處罰款人民幣4.2萬元,合并處罰款人民幣8.2萬元。
二、福建省中聚物流發展有限公司閩C-58713號重型廂式貨車擅自改裝已取得營運證的貨運車輛案
2020年5月11日,閩C-58713號重型廂式貨車在區南北主干道行駛被臺商交警查獲,并移交泉州臺商投資區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經執法人員在集英保安停車場對陳培鑫駕駛的閩C58713號紅巖牌重型廂式貨車進行勘驗,發現該車屬于擅自改裝已取得營運證的貨運車輛。經現場調查取證,該車為福建省中聚物流發展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笫三十條和笫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福建省中聚物流發展有限公司處罰款1.4999萬元。
三、李某無照從事非醫用口罩加工活動案
2020年4月17日,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依法對位于泉州臺商投資區張坂鎮黃嶺村進行檢查。現場檢查時該場所正在從事非醫用口罩的包裝整理工作,現場未懸掛營業執照,在場配合的經營者李某也無法提供營業執照,當事人的行為違反《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其行為屬于《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六條規定所指的無照經營行為。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處罰款人民幣4500元,并處沒收違法所得6000元。
四、蘇某無照從事服裝加工經營活動案
2020年5月14日,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位于泉州臺商投資區張坂鎮上侖村上侖376號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經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核準登記頒發營業執照,擅自從事服裝加工經營活動。其行為違反《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二條的規定,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處罰款人民幣1000元。
五、泉州市浩邦展示用品有限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案
2020年3月26日,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泉州市浩邦展示用品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1.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于第三層和第四層)與該公司辦公場所(設于第二層)處于同一幢建筑物內,且與相鄰企業的辦公室所在建筑物貼鄰設置(兩座建筑物之間采用防火墻隔開);2.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于第三層和第四層)與宿舍樓(屬于人員密集場所)之間的安全距離達不到25m規范要求;3.建筑物五樓屋頂設置的干式除塵系統只設置有一個小的泄爆口,其泄壓面積不符合規范要求;4.噴漆房內設有非防爆型的插座。2020年3月31日,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采取停產停業整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