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化解勞資雙方矛盾 “勞動法庭”敲響第一錘
本報訊 (記者陳桂生)日前,惠安法院臺商投資區法庭在臺商投資區職工服務中心的“勞動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原告某公司訴被告黃某某勞動爭議糾紛一案,這是臺商區職工服務中心“勞動法庭”建成后敲響的第一錘。
被告黃某某在原告某公司承建的工地上受傷,經泉州臺商投資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后,原告不服訴至惠安法院。庭審中,承辦法官敏感地發現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于原告為被告投保了工傷保險,但被告未能配合其進行報銷,致使賠償款項遲遲未能履行。擔任此次庭審的審判長朱小強耐心組織雙方調解,被告明確表示會積極配合原告進行保險報銷,原告亦表示將在半個月內先行支付被告賠償款39897元,剩余款項待保險報銷后支付。雙方就此達成了一致意見,并當庭簽訂調解協議。就此,臺商區法庭第一起勞動爭議案以調解結案。
臺商區職工服務中心“勞動法庭”是區總工會與區法庭等部門攜手共同為勞動者打造職工法律保障一站式服務重要舉措的一個剪影。臺商區法庭秉著“走出去”的理念,延伸法院工作職能,將審判工作前移,積極融入區總工會為職工開展的“園區楓橋”建設,設立“勞動法庭”,充分發揮審判和指導調解的職能,與區總工會、綜治辦、民生保障局等聯合打造了職工法律服務一體化基地,派出審判經驗豐富的合議庭負責“兩室兩庭”中的“勞動法庭”,就地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有效化解勞資雙方矛盾,讓勞動者縮短維權周期,降低維權成本,同時有效緩解社會矛盾,優化營商環境。
下一步,區總工會與區法庭將繼續充分利用“勞動法庭”,認真總結審判實踐經驗,逐步完善各項工作職能,使其成為常態化,形成健全的機制,為職工法律服務一體化、減少勞動者維權成本、加快勞動者維權進度、優化營商環境作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