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即交證”字眼首次出現在大眾視野中

          2021-06-16 11:53:29 來源: 閩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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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普通購房者來說,還有什么比早點拿到房本更開心的事呢?如果有,那就是“一手拿鑰匙,一手拿房本”,鑰匙、本子一起拿。沒錯,這就是最近漳州推行的商品房項目“交房(地)即交證”不動產登記便民利企服務。

          以往群眾購房后,交房完成還要等上一段時間才能辦出不動產權證。對于沒有辦證經驗的“小白”來說,辦證材料繁復、手續頗多,耗時耗力。有時候遇上不可預見的問題,還可能辦不出證來,一等一耗就是好幾年。

          現在不一樣了。交房的時候就能手握房本,再也不用像往常一樣奔忙辦理、苦苦等候,這份“穩穩的幸福”獲得無數漳州市民、企業好評。

          推行新服務

          實現住權與產權同步

          事實上,在今年5月19日我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公布推行商品房項目“交房(地)即交證”之前,4月市自然資源局發布的《漳州市區2021年第二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方案》中就已經出現了“交房即交證”服務的詳細條款。內文提到:根據中共漳州市委辦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漳州市優化營商環境行動實施方案》精神,地塊競得人(開發企業)應按出讓合同約定依法依規開發建設,在取得該宗地(項目)首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可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出申請納入“交房即交證”服務。

          可以說,這是“交房即交證”字眼首次出現在大眾視野中。

          5月19日起,漳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公開最新工作方案,推行“交房即交證”。主要是指:開發企業在向購房人交房的同時交付不動產權證書,實現住權與產權同步,讓“開發建設——房屋銷售——產權登記”進入更好的良性循環,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具體來說,一方面,開發企業通過公開招拍掛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漳州市自然資源局及漳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將提前介入,主動服務,收集辦證相關材料及信息進行預審核,對四至清晰、權屬無糾紛的,在開發企業取得“交地確認書”當天即可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實現“交地即交證”目標。

          另一方面,也就是前文提到的,通過公開招拍掛出讓方式取得經營性房地產項目用地的新建商品房項目,漳州市自然資源局將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增加推行“交房即交證”服務相關條款,合同中將明確:“受讓人應按出讓合同約定依法依規開發建設,在取得宗地(項目)首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可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出申請納入‘交房即交證’服務。”

          6月9日下午,漳州市龍文區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成功辦出了推行“交房(地)即交證”服務后的第一本不動產權證書,收獲了業主大大的“贊”。

          “交房(地)即交證”

          對老百姓意味著什么?

          “交房(地)即交證”服務是優化營商環境的一項舉措。的確,對于企業來說,時間就是金錢。早一點拿到土地和房屋的“身份證”,就意味著企業能早一點辦理相關手續、早一點開工投產、早一點實現效益。

          對老百姓來說,這個新服務的好處更是顯而易見的。對比“兩證”時期,跑完了“土地證”再跑“房產證”,測繪、國土、房管、稅務,幾個部門連著跑連軸轉,辦個證確實是麻煩。后來“兩證合一”,市民在辦證時只要跑房產部門就能搞定,減少了麻煩,不過耗費的時間精力還是不小,遇到不可預測的問題,證辦不出來也挺“抓狂”。

          現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與稅務、金融機構等部門聯動,實現“交房即交證”,首先,切實維護了購房人的合法權益。不動產證是房子的“身份證”,有了證才能辦理落戶、入學、貸款等方面的手續,等待或拖延太長時間難免耽誤購房者的大事,“交房即交證”能高效解決業主購房需求背后的問題。

          其次,早點領到“房本”也有利于業主維權。以往,開發商為了周轉資金,很可能將所持物業抵押給銀行等金融機構,若無力償還債務,項目“爛尾”,項目會被銀行拍賣用來抵債,房子很可能“一房兩賣”。如果此時業主沒有“不動產權證”,沒房也沒證,維權之路將十分艱難。

          再次,“交房即交證”的改革,也意味著新房轉手的時間縮短。對于投資屬性較為明顯的房產來說,轉手時講究“滿五”“唯一”,即房產證從出證開始計算,時間滿五年或超過五年;業主在該省份內,登記在案的只有一套房子。“滿五唯一”可免房子的個稅和營業稅,交易時可省下一筆費用。早點實現“滿五”,有利于房產快速轉手。

          此外,“交房即交證”能倒逼企業提升工程質量、合理安排施工期限。實行該政策后,驗收合格、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相關稅費全部繳清的新建商品房項目,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代辦購房的不動產權證書,在購房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將交房標準直接提升為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同時,向購房者直接交付個人商品房不動產權證書,既保證了交房和交證的時間,又提高了企業的主體責任意識和社會責任,增強企業信譽、提升品牌效應。

          可以說,“交房(地)即交證”推進政府政務服務、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者“共贏”,讓開發建設——房屋銷售——產權登記進入更好的良性循環,有利于社會穩定和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

          這一政策

          已在多個省市先行試點

          “交房(地)即交證”不是漳州首創。

          早在2019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就印發了《關于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提出在2019年底前,流程精簡優化到位,全國所有市縣一般登記、抵押登記業務辦理時間力爭分別壓縮至10個、5個工作日以內;2020年底前,力爭全部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

          而我們現在所說的“交房(地)即交證”服務,是在這個政策上基礎上再做手續上的減法、服務上的加法。和以前不同,有關部門對不動產登記進行前置審核,對于購房者來說,無論按揭購房,還是全款付清,僅需結清稅款、備齊資料,就可在收房拿鑰匙的同時拿到不動產權證書,手續簡單,時間更短。

          自2019年底始,湖南長沙、浙江杭州、河北保定、陜西西安、廣東廣州、廣西南寧紛紛出臺政策或發動倡議,試行“交房即交證”政策。不少城市在經過試點試行后,將這項服務常態化。

          漳州的“鄰居”龍巖市邁步也比較早。聚焦“交房不能同步交證”問題,龍巖將該項工作列入了全面深化改革事項。通過流程再造、并行辦理、限時辦結、信息共享等多項改革,于2020年8月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服務措施在龍巖市落地。

          好飯不怕晚,好話不嫌慢。隨著“交房(地)即交證”服務的繼續深化推進,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漳州人享受到好政策帶來的福利。

          (記者 張 晗)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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