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開車低頭看手機撞死人 被判刑1年半賠償60萬

          2014-04-15 08:29:25 來源: 東南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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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南早報訊 (記者吳水保 黃祖祥) 一場即將開始的歡聚會,卻轉眼間因交通事故成了悲劇。去年10月1日晚,晉江人陳某東駕車時低頭看手機,撞上步行接朋友相聚的蔡某,致其搶救無效死亡。日前,陳某東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晉江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接朋友被撞身亡 群眾記下肇事車牌

          去年10月1日晚11時許,久未見面的朋友趁著國慶長假搭飛機來晉江相聚,男子蔡某和朋友劉某、周某等4人一起從陽光廣場步行要到晉江機場接人。步行約1公里到機場加油站路段時,砰的一聲響,蔡某被一輛快速行駛的小轎車撞倒了。

          “被車輛右側撞到,整個人飛上前擋風玻璃后,重重摔到地上。”面對突如其來的一幕,劉某等人趕忙上前查看蔡某傷勢,沒想到肇事小車沒有停下,直接往前開10米左右從道路缺口處拐到施工路面逃離。

          蔡某被朋友緊急送往醫院搶救,家人趕到醫院,已是陰陽相隔,蔡某因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蔡某符合顱腦損傷死亡,其損傷特點符合交通事故損傷特征。

          事發時,乘坐出租車跟在肇事車輛后方的盧某和向某,目睹事發一幕,他倆看清肇事車輛是一部閩C113××號的黑色凌志小車。

          低頭看手機肇事 賠償60萬元獲諒解

          隔日中午12時,肇事司機陳某東向警方投案。但距案發已過多時,難以認定陳某東當時是否酒駕,經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濃度為6.25mg/100ml。

          “低頭看手機要不得,要不是那樣,事故也不會發生。”陳某東交代,當時他駕車車速較快途經事發路段,因有新短信,他拿起手機低頭查看,未能注意路面情況,等到碰撞行人后才知道出大事了,因害怕就駕車逃離現場。

          肇事后,因前擋風玻璃破裂并沾有血跡,陳某東將肇事小車直接開到修理廠準備更換維修。到案后,陳某東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共計60萬元,并取得對方諒解。經交管部門認定,陳某東對該事故負全部責任。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東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且屬肇事后逃逸。因自首如實供述,賠償家屬損失獲諒解,依法可減輕處罰。

          [責任編輯:盧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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