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作坊制售牛肉片摻豬肉加硼砂 老板被判10個月

          2014-04-19 09:28:00 來源: 東南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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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作坊制售牛肉片摻豬肉加硼砂 老板被判10個月

          賣到德化、南安等地小食品店,老板被判刑10個月罰8000元

          東南早報訊 (記者黃墩良)家庭作坊老板高某生產的牛肉制品,牛肉和豬肉各占一半,還加入硼砂。近日,安溪縣法院一審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高某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

          高某今年40歲,以生產、銷售肉制品為生。去年6月,有人舉報他生產的牛肉制品中加入了硼砂。安溪警方于6月13日將他抓獲歸案,并當場扣押了3.4公斤硼砂和銷售清單。

          經法院查明,去年2月至5月27日間,高某在安溪縣城廂鎮家中從事肉制品制售,其中有“牙簽牛肉”和“牛肉片”。為降低成本,他將豬肉和牛肉各半摻雜在一起,并非法添加國家明令禁止的非食品物質硼砂以改善口感。這些牛肉制品被賣到德化南安等地的小食品店,收入14380元。

          法院審理認為,高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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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硼砂能起防腐、增加彈性和膨脹等作用。硼砂進入體內后經過胃酸作用轉變為硼酸,妨害消化道中酶的作用,引起食欲減退、消化不良、抑制營養素吸收,促進脂肪分解,使體重減輕,其急性中毒癥狀為嘔吐、腹瀉、紅斑、循環系統障礙、休克、昏迷等。硼砂的成人中毒劑量為1-3克,成人致死量為15克,嬰兒致死量為2-3克。

          我國《食品衛生法》和《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明令禁止硼砂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

          [責任編輯:盧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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