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水漈幼兒園床板夾傷6歲女娃 賠錢后不讓上學
記者調查意外發現,水漈幼兒園涉嫌非法辦學,存在安全隱患;教育部門將再次取締
“奶奶,我什么時候才能去上學?”面對孫女的提問,應女士不知如何回答。4月18日中午,應女士的孫女妞妞稱在東湖社區水漈幼兒園午休時被床夾傷了腿,將妞妞帶回家后,應女士與園方因責任問題發生爭執,在此期間,妞妞一直沒能去上學。
昨日,記者走訪調查,該幼兒園系“黑”幼兒園,無相關執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教育部門稱將予以取締。
□東南早報 記者 傅恒 戴曉暉 實習生 黃佳暢 文/圖
由于賠償起爭執
園長不讓妞妞上課
昨日上午,記者見到了應女士和妞妞,妞妞見到記者,有點生分,躲在奶奶的懷里。應女士告訴記者,妞妞6歲,在水漈幼兒園讀大班,再兩個月就要上小學了。
4月18日中午,妞妞在幼兒園內休息時,被床夾到了左膝蓋處,當時也沒跟老師說,忍著疼痛上課。當天下午,應女士和平時一樣到學校接孩子回家,發現妞妞走路一瘸一拐的,便問腿怎么了,妞妞說中午休息時被夾到了。
應女士說:“當時幼兒園園長就在門口,我和她說小孩在園內被夾到腿的事,園長說你先帶孩子回去,如果有事再打電話給她,一起帶妞妞去醫院看看。”
“回家后一切如常,只是妞妞走路仍一瘸一拐的,我還用清涼油幫她揉受傷處,一開始也沒太在意。”應女士說。直到晚上10點多,妞妞因腿疼難忍大哭起來,應女士當時就想給園長打電話,但沒有電話號碼,打電話給班主任但沒接,發短信也沒回。
“我趕緊把妞妞送到泉州市第一醫院檢查。”應女士說,醫生拍片后,證實妞妞骨頭沒有損傷,只是肌肉挫傷。
到醫院拍片并拿藥,共花了364元,第二天早上,應女士找園長,希望得到賠償,“她說我已經將孩子帶回去了,孩子不是在幼兒園內受傷的,不賠償。”
經幾番爭執后,園長賠償了應女士300元,事情也算暫告一段落,剛好是周末,應女士就讓妞妞在家休息,準備等妞妞腿傷好了再送她去上學。
4月21日,正是周一,妞妞感覺腿已經不痛了,就告訴奶奶說想去上學了,應女士帶著妞妞來到幼兒園門口,但意外的事情發生了。“我們被拒之門外,幼兒園不讓妞妞來讀書了,我只能帶著妞妞先回家了。我們有交學費,一個學期學費要兩千多元,憑什么不讓妞妞在這繼續讀書?”
應女士是浙江人,在泉州開一家小店,10多天來,妞妞沒得上學,在奶奶的店里自己畫畫。“我想回幼兒園讀書。”妞妞說。
孩子非園內受傷
沒有不讓妞妞上學
幼兒園藏身于東湖社區水漈一處居民樓的二樓的一間套房內,位置偏僻。由于剛下過雨,居民樓入口處顯得越發陰暗潮濕,路面坑洼不平。居民樓附近電線纏繞,觸手可及。
據知情人士介紹,該幼兒園內連園長只有四個老師,有學生大約60個,大多數是外來工子女,吃飯、休息、上課都是在二樓的套房內進行的。
順著樓梯,記者來到幼兒園門口,只見幼兒園門外的鐵門緊閉著,透過鐵門,可以看到幾個小朋友正在里面玩耍,幼兒園內部簡陋,地板上也沒有鋪軟墊,未起到對孩子們的防護作用。
一位自稱園長的陳女士告訴記者,妞妞的腿并不是在幼兒園里面受傷的,當天下午孩子在幼兒園內還好好的,“下午4點30分離開幼兒園時她還好好的,到晚上10點多才說腿疼。”陳園長否認不讓妞妞回來讀書,“那天周一應女士帶著小孩來,由于離孩子受傷才兩天,我怕沒有完全恢復,又有什么磕磕碰碰,就叫她先把孩子帶回去休養,后來要春游,我們還讓老師聯系她,接著就放五一了。”
記者提出要進入幼兒園內看看夾傷妞妞的床,被陳園長拒絕了。
這家幼兒園涉嫌非法辦學
曾被取締繼續打游擊
豐澤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水漈幼兒園是一間無證的“黑”幼兒園,兩年前教育部門接到市民舉報后到現場走訪,由于該幼兒園涉嫌非法辦學,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已將其取締,也沒在原來的場所辦學了。“后來可能搬到其他地方了,我們也沒再接到舉報,都不知道該幼兒園還存在著。”該負責人說:“該幼兒園沒到教育部門申請,以托管所的性質辦學,但有一些超齡的孩子,我們會前往調查,取締此類無證、存在安全隱患的‘黑’幼兒園。”
該負責人介紹,此類“黑”幼兒園,一般都開在隱蔽地方,無辦學資質,教育部門將其取締后又死灰復燃,和教育部門“打游擊”,市民如遇有類似這種“黑”幼兒園,可以向教育部門舉報,教育部門會及時受理,前往調查取締。
教育部門提醒類似這種無證“黑”幼兒園,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家長應選擇正規幼兒園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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