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乘客下車遭拒毆打公交司機 致公交撞上小車

          2014-05-06 09:28:03 來源: 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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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交行至寶洲街,白衣男子揮起掃帚打張師傅
          • 白衣男子爬窗出逃
          • 行至刺桐路時,紅衣男子罵張師傅

          海峽都市報閩南版5月6日訊 前晚6點半,205路公交車行駛至泉州市區刺桐路和寶洲街時,兩名乘客在未靠站的情況下先后要求下車,公交司機張師傅拒絕后,先是被一名乘客辱罵,后又被另一名乘客持掃把毆打,公交車因此撞上了一部小轎車。打人的乘客跳窗逃跑。

          公交車上的監控,記錄下事發全過程。目前,泉秀派出所已介入調查。

          【監控】未到站要下車被拒絕罵司機 18:30刺桐路

          前日18時30分許,205路公交車從惠安開往泉州萬祥汽車站,途經泉州市區刺桐路。

          18時33分許,公交車停靠在刺桐公園站,司機張師傅扭頭提醒乘客,“刺桐公園站到了,要下車的乘客在這里下,下一站就是東南醫院了”,車上的LED屏幕也顯示“下一站東南醫院”。等到站乘客下了車,張師傅便啟動車子往前開。

          快到刺桐路與津淮街交叉路口時,一個身穿紅色條紋T恤的男子走到后門,按響下車警報,喊著“要下車,開門啊”。張師傅回應,“剛才報站你不下,現在沒到站,不能停”。紅衣男子大喊著,執意要下車,張師傅回復“不開”,兩人便互相罵了起來。隨后,男子沖到駕駛室,很生氣地比劃著,然后又走到后門,用腳踢了一下垃圾桶。兩人吵了一會兒才消停。

          抓司機頭發用掃把捅司機

          監控畫面顯示,18時40分許,車子行至寶洲街,一名身穿白色襯衫的男子走到后門,喊著要下車,張師傅回答道,“心情不好,按照規定,這里沒有站,不能下”。

          車上一名女乘客在旁說道,“誰說沒站啊,以前都有下過”。白色襯衫男子與之前與司機吵架的紅色T恤男子,用閩南話說著“要打他”、“你是皮癢了”。

          18時42分,白色襯衫男子走到駕駛室后面,用手抓了一把司機的頭發,又拍了一下司機的頭。當時,車速不快,張師傅揮手擋了一下。

          18時43分,白色襯衫男子又返回后門,一邊罵一邊拿起放在后門的掃把,往司機的駕駛座捅去,當時車子時速只有12km,張師傅的背部被捅到,車子一下撞到了左側一部同向行駛的紅色轎車,猛地剎了車。

          白色襯衫男子沒有罷休,一直用閩南話罵罵咧咧,作勢要打司機,被坐在右側的一名男乘客拉住才罷手。

           

          18:40寶洲街【回應】司機按規定停靠乘客看好站點下車

          據泉州第二公交公司安全科黃科長介紹,按照交通委的規劃,205路公交車在刺桐路只有刺桐公園一個站點,寶洲街只有東南醫院一個站點。乘客要求司機在不能停靠的站點停靠,有的司機為方便乘客,會讓乘客下車。

          但一般來說,司機要按時到達站點,大部分都會按照規定的路線行駛和停靠,所以,乘客最好要先看好站點,提前做好下車準備,以防出現坐過站的情況。

          【說法】致他人受傷可追刑責

          福建華達律師事務所王聰懷律師:乘客毆打正在行駛中的公交車司機,侵害的是雙重的利益:一是公交車司機的人身權利,二是公交車上其他乘客及其他車輛的公共安全。

          如果危害造成司機輕傷,或者危害造成其他人員受傷,將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及故意傷害罪,數罪并罰。

          18:52寶洲街男子跳窗離開民警到場處理

          據乘客陳先生說,公交車撞到小車時,車上還有10多個乘客。

          撞車后,張師傅報了警。監控顯示,18時52分許,白色襯衫男子跳窗離開。隨后,泉秀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先對該事故進行處理。

          張師傅沒有明顯外傷,他說,當時他很生氣,乘客罵他時,他也和乘客對罵起來。

          隨后記者從泉秀派出所了解到,事故中小車損毀估計3000多元,先由公交公司報保險理賠。不過,白衣乘客毆打司機,導致公交車撞路邊的車輛,車輛發生損壞,如果該男子歸案,將對其進行追償。目前,乘客毆打司機的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相關報道

          1.今年2月15日,205路公交車行至市區刺桐路悅華酒店門口,乘客曾某因公交車未到站,要求司機停車被拒后,搶公交車司機的方向盤,導致車輛撞到路右側護欄。因涉嫌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曾某被行政拘留7日。

          2.今年2月25日晚6時許,泉州男子陳某乘坐206路公交車時,與駕駛員發生口角后,搶奪方向盤,拔車鑰匙,還叫人上車毆打駕駛員。陳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李某東、王某川、王某礎因毆打他人被處行政拘留11日。(海都記者 尤燕姿 謝明飛 通訊員 潘曉芳 文/圖)

          [責任編輯: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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