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團伙51天撥34萬個電話 “傳票騙局”獲利9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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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發傳票有6種常用途徑 電話通知不用語音播報
南安商報 記者 王君 通訊員 黃曉瑜
“你有一張法院傳票沒有接收,應訴時間至今天下午5點,逾期未接受將強制凍結你所有財產,電話×××××××。”老騙術重現江湖,如果你按照預留的電話撥打過去,還有假“法院”、假“公安”、假“銀聯”的工作人員在等著你一步步走進陷阱。
29歲的安溪人黃某木,通過這種手段,在南安設詐騙窩點,騙取錢財9萬多元。昨日,記者從南安市法院獲悉,因犯詐騙罪,黃某木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6萬元。
安溪男子廢窯洞當詐騙窩點 借“法院傳票”設套騙錢
去年3月24日,黃某木來到南安眉山鄉,找他妻舅葉某國幫忙,實施虛假信息詐騙。在葉某國的帶領下,他們到山上一廢棄窯洞進行踩點。
黃某木覺得這窯洞是一個很隱蔽的作案地點,4月20日,他購買了筆記本電腦、手機、手機卡等作案工具,雇傭王某華、葉某霞、黃某玲三人幫他一起作案,并以每天100元的報酬讓葉某國替他們看路把風。
就這樣,黃某木等人在窯洞里開始實施詐騙。
據黃某木供述,他利用筆記本電腦登錄網絡電話服務網站、撥打網絡語音電話給不特定區域的手機用戶,內容是“你有一張法院傳票沒有接收,應訴時間至今天下午5點,逾期未接受將強制凍結你所有財產,電話×××××××”。
去年7月11日,安徽省的李某接到電話后,按預留的號碼回了電話。這邊就聲稱是法院工作人員,告訴李某,他的一張銀行信用卡已透支超過5萬元,并有一張法院傳票未接收。
李某告知“法院工作人員”自己并未辦理過信用卡,對方騙說可能是李某的身份信息被盜用,又留了“公安局”的電話號碼給李某。
此時,心急如焚的李某并未懷疑這話的真假,直接撥打了“公安局”的號碼,接電話的是黃某木。
黃某木利用“民警”這一假身份,提醒李某這是一起詐騙,事態嚴重,給了他一個“銀聯中心”的號碼,讓李某去咨詢。
李某已被黃某木騙得暈了,主動聯系了“銀聯工作人員”,對方以對銀行賬號進行升級保護為由,讓李某到銀行的中英文自動取款機,輸入了一串數字,并告知李某升級需40分鐘過后才能使用。
此時的李某還未意識到自己已上當受騙,直到當天下午4點取款才發現,卡里的10487元只剩下了94元,趕緊報警。
51天撥打電話34萬多個 騙取錢財9萬多元
去年7月22日,黃某木等5人在葉某國家中被民警抓獲,在廢棄的窯洞內,民警查獲筆記本電腦1臺、手機23部、手機SIM卡11張、U盤1個、記錄本2本、銀行卡2張。
據查,黃某木在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7月21日期間,共撥打詐騙電話34萬多個,被叫方接聽共計15萬多個;從5月14日到7月21日,黃某木等人累計詐騙金額9萬多元。
而黃某木在未雇傭葉某國等4人前,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15日間,以此等詐騙方式,累計騙取錢財25萬余元。
最終,市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黃某木上述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6萬元;王某華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葉某國、葉某霞、黃某玲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法官提醒】
傳票送達非常嚴謹 小心“電話傳票”詐騙
“‘法院傳票’這種詐騙電話這兩年頻頻出現,市民遇到此類電話詐騙,應不理睬、不相信、不匯款,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經辦法官告訴記者,法院發傳票有非常嚴謹的法律程序,一般只采用直接送達、委托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轉交送達、公告送達6種方式。
“有時候也會電話通知對方過來領取傳票,但都是人工撥打,從未使用語音播報。”法官表示,法院電話通知取傳票時,只會告知涉及的案件、何時何地開庭等具體事項,不會涉及銀行卡賬號等個人信息,并會告訴對方到哪個辦公室找哪位領取或者到第幾號庭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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