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傳銷第一大案告破 警方刑拘67人解救40人(圖)
視頻來源:泉州電視臺
海峽都市報閩南版 7月16日訊 伙食上蘿卜白菜,住宿上多人通鋪,這樣艱苦的生活環境,又如何能讓傳銷組織編織出的致富謊言,屢屢讓人被“洗腦”?
傳銷組織中,中、高層人員在“講課”時,自稱所享受的“吃住在酒店,出門乘豪車”奢靡生活,正是讓底層“業務員”們趨之若鶩的奮斗目標,很多成員正是在這種誘惑下,被傳銷組織成功洗腦。但實際上,這些“經理”、“主任”們的生活,究竟過得怎樣呢?
昨日,泉州警方向媒體通報,泉州、惠安兩級警方于7月4日搗毀一個傳銷團伙,共搗毀窩點12個,解救40人,抓獲107人,其中刑拘67人,是近年來泉州破獲最大的傳銷案,更首次有2名“經理”落網,作為傳銷團伙中,層級僅次于“總經理”(亦稱“大老總”)的高層人員。
傳銷“經理”們的雙面生活
7月4日下午,在惠安、泉港各鄉鎮,同時有140名警力分成多組伺機待發。惠安經偵大隊的民警小何,帶著4名特警,埋伏在惠安螺陽鎮一商住樓外:這個抓捕小組的目標,是傳銷組織中重要高層,“經理”彭某。
實
多人合租 月收入不超4000元
若不是敲門時,屋內久不開門后傳出的鎖門聲,讓民警確認找對了地方,待民警強行進入后,“3室2廳的套房十分整潔,2男2女都極為鎮定,毫無傳銷人員常見的慌亂,每個人房內都有電腦,看上去和普通白領沒有區別。”
但經比對頭像,民警確認1名32歲女子正是彭某,而另一名與彭某同住一間的25歲女子,為該傳銷團伙另一“經理”王某。另兩名男子也疑似為該傳銷組織人員,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
警方在隨后的搜查中,發現了傳銷組織的“學習資料”,以及各級成員的“工資單”。這份工資單頗為詳盡和正規,上書項目包括“考評獎”、“出勤獎”等,乍看之下,似與普通企業所開具的無異。據民警的調查,傳銷組織的運營實行收支兩線分開,各級收繳的錢層層上交,而各級組織的生活費和成員工資,由上級層層下撥。彭某與王某,在整個傳銷組織五級三階制的運轉模式中,身處第二級,地位僅次“總經理”,月薪約為3000至4000元。
“總體生活水平與普通上班族差不多”,民警如此評價彭某和王某2人的日常生活。不過在兩人的嘴里,他們的生活可不止這樣。
虛
吹噓月入數萬租 酒店套房開會擺譜
“我每月什么都不用干,月入五六萬,天天住酒店,生活好得很!”這是彭某和王某視察各個窩點時,向下級成員吹噓的說辭。直到組織被摧毀,“經理”下一級的“主任”們,都仍對彭某和王某所過的“奢靡生活”羨慕不已,不曾懷疑真假。
實際上,彭某和王某每日忙于召集各處主任開會,偶爾前往外地出差,與同行交流管理心得。在外人看來,彭某和王某召開的會議,似乎與正規公司的例會無異:如何促進“業績”提升,如何降低組織運營成本,如何規避受騙者逃離可能帶來的風險……
但特殊的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成功形象”,“經理”們總將開會地點選擇在酒店的高檔套房內。民警說,“經理對外稱這是自己常住的酒店公寓,實際上是打腫臉充胖子租下的鐘點房。”屢屢光顧高檔酒店的開支,讓經理們也覺得肉痛不已。
雖然實際生活與自己所吹噓的有天壤之別,但彭某和王某仍對傳銷擁有著近乎瘋狂的熱情。面對民警的詢問,王某甚至不無自豪地稱,其剛生下兒子不到2個月,尚在哺乳期,她就將孩子丟在了男友家,返回惠安繼續管理組織。在她與彭某心中,自最初被騙進入組織,直至今日她們身居高層,上線許諾的暴富,仍然似乎觸手可及,讓她們不舍得半途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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