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高溫補貼人均每月200元 露天作業按氣溫定

          2014-08-06 08:55:35 來源: 泉州晚報

          0瀏覽 評論0

          泉州晚報訊 (記者葉舒雯 實習生黃彩莉)連日來的高溫天氣,給企業生產和職工生活都帶來了一定影響,為保護勞動者的身心健康,維護其合法權益,近日,市人社局、市安監局、市總工會轉發省人社廳等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

          露天作業安排視氣溫而定

          人社部門等要求,各地要督促指導用人單位強化防暑降溫第一責任人意識,適當調整高溫、露天作業人員的勞動強度和作息時間,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的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泉州市人社等部門將結合開展企業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對存在高溫作業的高危企業、非公有制企業特別是建筑工地等露天作業單位開展重點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工資支付、高溫時段勞動保護及高溫津貼支付等情況。各級工會組織還將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并開展暑期“送清涼”、“送健康”活動。

          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高溫補貼方面,用人單位5-9月份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按每人每月200元支付高溫津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高溫作業人員,也應當按每人每月200元發放高溫津貼。當月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等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9.2元支付高溫津貼。

          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單位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也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省人社廳等部門還要求,用人單位不得以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為由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和獎金,并且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從事《高溫作業分級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作業。

          [責任編輯:林春婷]

          相關閱讀

          海西公益關愛泉州環衛工:高溫補貼去哪兒了

          目前泉州大部分地區的環衛工需要在中午時段堅守崗位。“高溫補貼去哪兒了?”這個問題卻難倒了環衛...更多

          2014-08-05 17:30:10

          記者探訪各地高溫補貼發放 八成勞動者難足額拿到

          據中國之聲《央廣夜新聞》報道,這兩天,各地高溫天氣不斷,程度增強,面積擴大。工作人員:從事高...更多

          2014-07-17 02:4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