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醫保卡套藥牟利窩案 8名醫院職工被判刑(圖)
生錢的醫保卡
本期執行:早報記者 黃墩良 實習生 謝司玥 通訊員 陳華彬 齊小鳳 文/圖
醫保卡也能“生錢”?這看似天方夜譚的事情,從2007年起,開始在泉港真實上演。
去年3月份,隨著陳某平被司法機關帶走調查,醫保卡“生錢”犯罪露出冰山一角。
陳某平當時身兼泉港區南埔中心衛生院出納、醫保領導小組成員、醫保專職人員三職。他的落網,在泉港醫療界引發震動。除南埔中心衛生院,還有三家醫院也卷入醫保卡“生錢”窩案中,10人因此被判刑,其中8人是醫生、護士或藥師,另外兩人是一單位退休職工和一名小學老教師。
他們是如何作案的?本期《封面縱深》詳盡還原案件真相:為鉆醫保卡報銷的空子,他們通過偽造特殊門診病歷,將藥品套出來,爾后賣掉牟利,導致國家醫保基金流失了約88萬元。
“這是目前為止,泉州市破獲的第一起利用特殊門診方式,從醫保卡套取藥品牟利的案件。”檢方為此給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函,建議加強醫保管理,杜絕此類犯罪行為的發生。
判決
10人犯貪污罪8人系醫院職工
這次被判刑的10人,他們分別是南埔中心衛生院的陳某平、莊某波、陳某霞;后龍鎮衛生院的許某安、林某平、林某鵬;峰尾鎮衛生院的葉某翔;泉港區婦幼保健院林某偉。另外兩人是某單位退休職工連某珍、老教師柳某義。林某偉系南埔中心衛生院的職工,被借調到泉港區婦幼保健院。
泉港法院一審認為,陳某平等10人均構成貪污罪,遂一審判陳某平有期徒刑10年半,并處沒收財產3萬元;許某安、林某平、林某鵬等3人均獲刑8年;葉某翔有期徒刑5年;莊某波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連某珍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林某偉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陳某霞和柳某義均是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部分被告人不服判決,上訴到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7月30日,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
相關閱讀
- (2014-05-08)泉州醫保卡制作可查詢 一張表格教你解決問題(圖)
- (2014-06-27)廈門健康賬戶新政實施 廈醫保卡在泉就醫可用
- (2014-07-11)泉州醫保中心網站成“僵尸”網 回應:正在改版
- (2014-07-17)廈漳泉試點醫保同城結算 將實現養老保險一體化
- (2014-08-07)泉州市區6藥店違規套刷社保卡 醫保中心今將檢查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