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南安民間借貸詐騙紅人 虛構融資空手套8億元

          2014-08-28 08:01:00 來源: 東南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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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某峰設立的公司大門緊閉

          從詐騙嫌疑人到“大人物”

          在南安,陳某峰的名氣有兩條抹不去的痕跡:2007年曾因詐騙被警方抓過,在南安很多人說到陳某峰,都會記得這件事。還有就是他“有能耐”、“有實力”,操控資金借貸動輒上億元。

          陳某峰是南安溪美人,1979年出生,無正當職業,沒有實業投資,只設立一家都倫格商貿有限公司,地點設在溪美新新大廈三樓。據分析,這家公司實際上是空殼公司,只是對外運作的一個門面而已。

          昨日記者來到都倫格公司所在地,只見大門緊鎖,透過玻璃往里看,屋里顯得空蕩蕩。頗有意思的是,都倫格隔壁一家公司大門口掛著醒目的條幅:遠離非法集資,拒絕高利誘惑。

          陳某峰出身普通家庭,據知情人介紹,他的父母都是退休工人,妻子在孕期,家中還有2個兒子,最大的12歲。中專畢業后,陳某峰開始混跡社會,他能被人記住的職業,就是專門從事放貸生意。

          經過警方調查,陳某峰的名下除了豪車,還有5處房產,南安溪美購置的一套套房,裝修就花了200多萬元,板材用的全是玉石;在廈門有4套房產,其中一套別墅價值兩三千萬元。

          這些財產,購置的時間都是在2012年之后。

          2007年涉嫌的那起詐騙案,涉案額只有70多萬元。獲釋后他仍重操舊業,繼續搞“借貸生意”。知情人介紹,陳某峰這一路也經歷了數起數落,但因總額不大,沒有引起人們的普遍關注。南安警方介紹,陳某峰起初從找親戚朋友借款放貸做起,當時的金額并不大,通過賺取利息差,慢慢發家。兩三年前,陳某峰的“生意”突然變順了,越做越大,調度的資金動輒幾千萬、上億元。

          陳某峰變成“大人物”后,時常跟外人提及的合作伙伴,都是南安、泉州的商界名流,或者是有高額回報的大生意。

          一地產商是最大受害人

          吳某是陳某峰的最大“金主”,也是最大的受騙人。

          吳某是名地產商,在南安等地名聲頗大。他向警方陳述,他和陳某峰是經朋友介紹認識的,幾次見面交往后,陳某峰給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兩人的交易往來是從2013年2月份開始的,陳某峰開口借款3000萬元,許以3分利息,借款時間為一個月。3000萬元不是一筆小數目,但是這次借貸,雙方只有一張借據,無任何財產抵押,結果陳某峰提前連本帶息一并償還,給吳某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據分析,陳某峰的這筆借款,真實用途很可能是周轉償還此前的欠款,當時他在操作借貸過程中,實際上已虧空8000多萬元。

          從2013年5月起,吳某開始把大量的資金交由陳某峰運作,不停給陳某峰注資。吳某向警方陳述稱,陳某峰稱通過經營“內存外貸”,替企業貸款墊付保證金,風險低利息差額高,收益很好。一開始陳某峰都按時足額將利息給他,也打消了吳某的疑慮。

          從2013年5月至當年11月,吳某放在陳某峰手上的資金已超過7億元。

          而陳某峰被警方抓獲后,堅稱自己與吳某之間的經濟往來只是普通的借貸,借錢、還利息,沒有虛構、沒有詐騙行為。

          所謂的“內存外貸”,即在境內的銀行存進一筆款項,然后在境外獲得貸款,這種方法只需提交相關資料給銀行。看似簡單的程序,實際上操作起來手續相當繁瑣,首先業務的定位為高端跨境金融服務,門檻很高,各大銀行的跨境金融服務,多數以對公業務和高端個人客戶為主。

          在案件辦理中,南安警方特意向相關銀行征詢,得到的回復是:幾家銀行的這項業務并未與個人發生關系,而且貸款時提供的保證金要一直存放在銀行,并沒有所謂的“很快就能拿出來”,只能在還款結束后才退還。

          經辦民警介紹,銀行交易的流水顯示,自2013年至2014年7月,吳、陳兩人的資金往來運作總和達20多億元。

          “辦這個案子的代價很大,審計賬目的工作量非常之大,比前期的偵查抓捕大很多。”經辦民警介紹,這個詐騙案一共涉及20多個賬戶,交易過于頻繁,最高的一天有上百筆交易,由于涉及很專業的審計,還得請會計事務所的人幫忙。

          特別提醒

          近期我市個別企業和個人因涉及非法集資、高利借貸而出現資金緊張,甚至資金鏈斷裂等問題,極個別企業經營者還為此棄廠出逃,躲避債務,引發社會關注。

          泉州市公安局重申:

          對個人或企業逃廢債行為,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

          對于惡意討薪的情況,公安機關將依法打擊;

          企業再出現經營困難,涉及債務時,要與當地政府積極溝通,公安機關會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并在當地黨委、政府指導下,協同有關部門,幫助企業共渡難關。

          [責任編輯: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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