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制造2025發展綱要》出爐 目標:躋身中國制造10強
(二)堅持創新驅動,發揮科技創新的支撐和引領作用
1.提升創新服務平臺。大力支持引進、建設和發展一批引領泉州產業轉型升級、支撐實現泉州制造2025目標的重大平臺和產業化基地,確保到2016年底,各縣(市、區)均應建成一個以上的市級以上科研院所或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和為平臺服務的加工制造中心,經確認為市級以上科研院所和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的,給予100萬元補助(市、縣各承擔30%和70%)。推進公共研發和檢測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高新技術孵化和產業化基地、研究實驗基地與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平臺、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公共創新平臺建設;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各級各類研發中心,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行業技術開發中心,市級財政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獎勵或補助;對特別重大的平臺引進,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對目前已經建成運營的平臺,根據平臺開展的研發活動、成果轉化及其他科技公共服務等情況,優先安排項目計劃和資金支持。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經信委、財政局、人社局、科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2.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鼓勵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允許再按當年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該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企業所在地財政按企業實際加計扣除的25%予以資金獎勵。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國稅局、地稅局、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3.集聚高端人才。不斷優化全市人才工作環境,加大產業化人才引進力度,深入實施泉州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和“海納百川”高端人才集聚計劃,穩步開展引進高端創業創新人才遴選活動,穩步實施民營企業高端人才貢獻獎返還規定,改善引進高端人才的工作條件和生活待遇,在資金、住房、落戶、子女就學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支持通過各駐泉研究院所、新型科研機構、科技孵化器等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引進數控和智能制造領域高端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每個千億產業集群必須擁有100個以上的高端人才,每個500億-1000億產業集群必須有50個以上的高端人才,經認定,每人給予不超過5萬元研究經費補助(市、縣各承擔30%和70%);對創新人才團隊落地我市轉化數控和智能制造科技成果的創業項目,經立項后每個項目給予不超過50萬元補助。鼓勵數控和智能制造企業、科研院所通過收益分成、股權獎勵、股權出售、期權獎勵、分紅獎勵等方式,對科技成果完成及成果轉移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科技人員進行激勵。打造一批引領金融業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的高級人才,引進培養一批專業、管理水平達到或領先行業水平的高級專家,培訓一批金融業務骨干。積極發展金融職業教育培訓,鼓勵有條件的在泉高校、金融機構開展高級金融職業教育培訓,推進金融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對臺對外交流合作,著力引進國內外金融職業教育培訓人才來泉就業、創業。推動金融人才培育的開放合作,推動泉港澳金融從業人員資格互認,推進泉州與“海絲”沿線國家(地區)金融人才交流與培訓合作,提高泉州金融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支持校企合作或由專業培訓機構建設數控和智能制造實訓基地,培育培訓專業技術和熟練工人,根據其規模、服務能力給予專項經費補助。持續改善企業用工環境,指導企業依法履行職工教育培訓和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的責任。鼓勵職業技能大師帶徒授藝,每月按照不同級別技能大師分別給予不同級別師徒雙向補助。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教育局、科技局、財政局、金融工作局)
4.加強金融支持“泉州制造2025”。鼓勵在泉各金融機構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成立金融支持“泉州制造2025”工作小組或金融事業部,對“泉州制造2025”確定的重點行業和企業,在貸款規模、期限、利率和抵押擔保方式等方面給予傾斜,全面提升服務能力。鼓勵銀行業機構拓展資金來源渠道,積極利用域外、境外低成本資金,大力開展泉臺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試點,切實增加供給總量;加強金融產品研發和服務創新,大力推廣買方信貸、設備按揭、融資租賃以及“技改貸”、“擴產貸”、“數控易貸”等金融產品,做大訂單融資、保理融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大力發展與支付清算、資金配置、信息管理等相關的互聯網金融,積極構建金融與電子商務的跨界融合平臺,推動金融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對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金融企業,給予一定的財政補助或獎勵。鼓勵各銀行、證券機構加強對企業業務指導和培訓,推動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私募債等直接債務融資工具融資,支持企業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資及并購重組,支持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等場外交易市場掛牌融資,提高企業直接融資比例。加快發展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場所,促進生產要素流通。做大做強資金借貸服務平臺,加快產業金融服務中心建設,建立民間融資登記備案制度,促進民間融資規范化、陽光化。探索設立泉州市新興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全力支持智能制造示范項目(企業)創新發展。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銀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財政局)
5. 全力推進眾創空間創新發展。拓展眾創空間范疇,支持各地利用園區或閑置廠房、樓宇等建設創業基地,各縣(市、區)到2016年底均應建成不少于一個的市級以上眾創空間。對建設面積300平方米以上、投入300萬元以上、且運營較好的市級以上眾創示范空間,按其投入資金的30%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補助(市、縣各承擔30%和70%)。積極引進運營能力強、創新資源多的科技服務機構和運營商來泉創辦眾創(創客)空間,對引進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啟動資金補助,對其引進的創新創業人才、團隊、項目給予一定的補助。支持眾創(創客)空間的創新人才團隊創辦企業或開發新項目,對進駐企業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優先支持,并可享受連續三年的租金補助。由眾創(創客)空間孵化的項目如一次性獲得200萬元以上投融資,給予創新團隊不超過20萬元的創業補助。鼓勵創新團隊參加各級創業創新大賽,如獲省級一等獎、國家二等獎以上的項目,直接納入下一年度市級科技項目計劃。支持眾創(創客)空間舉辦各種創業創新大賽和投資路演及各種交流活動,營造創客氛圍,對符合條件的活動,事后給予不超過10萬元補助。引進和培育天使投資,支持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創業企業發展。推動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設立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發揮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股權、債權融資功能,打通科技初創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建立創業投資、天使投資退出和流轉機制。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針對創業創新企業的經營特點和融資需求,創新金融服務模式,積極推廣“無間貸”、“連連貸”、“年審制貸款”等金融創新產品,進一步拓寬企業貸款抵質押物范圍,大力推動開發科技融資擔保、各類權利質押貸款、科技保險等產品和服務,為促進創新創業提供高效優質的金融服務。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發改委、工商局、財政局、人社局、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銀監分局)
(三)加快發展智能制造,推動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
1.深入實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支持創建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對獲國家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基地和省級試點示范基地的縣(市、區),分別一次性給予500萬元和300萬元獎勵;對獲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和智能制造試點專項項目,一次性給予實施單位20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級智能制造企業試點示范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各縣(市、區)要根據各自特色產業組織實施智能制造示范項目,全面提升產業裝備數控化、智能化水平,發展一批數字化、智能化工廠(車間),對新確認為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和50萬元補助;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合作,建設一批生產示范流水線,竣工并完成驗收后,給予不超過200萬元補助(市、縣各承擔30%和70%)。對本地企業采用列入泉州“數控一代”示范項目產品的,購買數量為10臺(套)以內和11~50臺(套)的,分別對每臺(套)按采購發票總價的20%和15%給予不超過300萬元補助(市、縣各承擔30%和70%);購買數量為51~100臺(套)的視同省級技術改造重點項目,省級財政對每臺(套)按采購發票總價的5%給予補助,市、縣兩級再給予共5%的補助(市、縣各承擔30%和70%),單個企業補助不超過500萬元。對銷售給本地企業的“數控一代”示范項目產品,按銷售發票總價(不含稅)的10%給予不超過200萬元補助(市、縣各承擔30%和70%)。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科技局、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2.建好智能制造公共平臺。鼓勵境內外高校、科研院所、數控和智能制造技術服務機構來我市設立數控技術和裝備研發機構、設計中心、專業技術服務平臺、虛擬研究院所,建設數控技術和機械產品創新發布和展示中心;支持本市企業與高校院所共建“實體辦院、投管分離、市場化運營”的數控和智能制造領域的新型科研機構,建成后經市級組織評估確認,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補助,對其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優先給予立項支持,對特別重大的智能制造公共平臺,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3.強化基礎共性關鍵技術攻關。大力實施制造業強基計劃,加強關鍵基礎材料、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先進基礎工藝、產業共性技術基礎等產品技術攻關。組織實施機械裝備重大項目建設、關鍵領域核心技術、行業共性關鍵性技術、公共平臺等重大專項,重點支持國產數控系統開發,工業機器人伺服電機、減速器、控制器等關鍵零部件共性關鍵技術開發及系統集成,自動化控制和智能裝備、關鍵智能基礎件、重大智能成套裝備開發,技術成果產業化及轉移轉化,行業示范應用以及創新與服務體系建設,對實施企業或單位給予不超過200萬元補助。對在原理、結構、性能等方面有較大創新的首臺(套)數控裝備,按其開發費用的30%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補助。鼓勵機械裝備企業創建研發、檢測機構,對被確定為市級重點研發示范企業的一次性給予不超過 5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經信委、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4.大力支持技術改造。鼓勵企業應用數控技術和智能裝備進行智能化技術改造,選擇一批成長性較好的企業,對其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不超過250萬元補助;對省級龍頭企業和高成長企業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優勢企業建設智能制造樣板工廠(車間),均按設備投資額的8%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補助;支持企業采用省內行業緊缺、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的關鍵重大智能裝備與系統,按設備購買價格的30%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補助。大力推廣以融資租賃為代表的現代商業模式,探索實施融資租賃業務獎勵、風險補助等優惠政策,鼓勵融資租賃公司、商業銀行支持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對本地企業采用融資租賃方式購買泉州“數控一代”示范項目產品的,按融資租賃合同中設備投資額一定比例分別給予生產和使用企業不超過300萬元補助;對融資租賃公司出租泉州“數控一代”示范項目產品的,按租賃費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市、縣各承擔30%和70%)。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財政局、商務局、金融工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5.加快推進兩化深度融合。推進生產過程自動化和智能化改造,培育新型生產方式,積極推動制造業從自動化、數字化、網絡化制造逐步向智能制造發展。繼續實施兩化融合示范工程,全面推進企業研發、生產、管理和服務與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對首次通過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的企業,每家一次性給予不超過20萬元獎勵;對市兩化融合示范建設項目,擇優按不高于項目與信息化相關軟硬件投資額的5%給予不超過50萬元補助;對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擇優按不高于項目與信息化相關軟硬件投資額的10%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補助。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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