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高空拋物砸人事件頻現 找不到肇事者鄰里要連坐

          2015-10-29 10:32:22 來源: 泉州晚報

          0瀏覽 評論0

          紀先生的車已多次被煙頭砸到

          建議 安裝監控設備抓“真兇”

          “高空拋物確實是令人頭痛的問題,我們平時通過在小區內張貼告示、召開居民座談會等方式勸誡業主不要高空拋物,但是效果不理想,因為這種行為的隨意性很大,很難抓現行,多數成了無頭冤案。”說起高空拋物,云谷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很無奈。

          市民葉先生覺得,現在市區不少小區都安裝了監控設備,但攝像頭都是從高處向下俯視地面,主要是用于防盜和監督地面上破壞公私財物等行為。如果有幾個攝像頭能“抬頭”往上瞅一瞅,在不侵犯居民家庭隱私的前提下,“照看”好居民樓的外立面,相信可以揪出不少高空拋物的真兇。同時對入戶行竊的盜賊來說,也有一定的威懾力。

          法律工作者周先生則表示,高空拋物事件頻發,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立法,杜絕高空拋物現象,加強監管,同時加大物業的安全服務力度。

          律師 找不到肇事者鄰里要“連坐”

          福建佳遠律師事務所林耀龍律師表示,一般高空拋物造成的后果大多數是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之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因此,物品是誰的,誰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不知道具體是誰家的,那么靠近物品掉下來這一方向的整個建筑物的業主都要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侵權行為后果嚴重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則構成犯罪,屆時侵權人不僅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還得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二百三十五條之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希望市民能充分認識到高空拋物的危害性,從自身做起,杜絕高空拋物的陋習。

          [責任編輯:林春婷]

          相關閱讀

          中國文聯表演藝術家泉州開展 姜昆唐國強等亮相

          中國文聯表演藝術家泉州開展 姜昆唐國強等亮相

          “綠葉增春——中國文聯著名表演藝術家書畫聯展”3月31日在泉州市開幕,覃志剛、姜昆、唐國強、徐沛...更多

          2014-04-01 18:03:40
          雙色球40萬元超值二等獎 南安夫妻提前5年圓夢

          雙色球40萬元超值二等獎 南安夫妻提前5年圓夢

          3月16日開獎的雙色球第2014028期,福建彩民再度發力,不僅中得了1注高達742萬元的超值一等獎,還摘...更多

          2014-04-01 16:49:03
          晉江地稅落實優惠政策 去年累計減免緩稅1.85億

          晉江地稅落實優惠政策 去年累計減免緩稅1.85億

          2013年,晉江市地稅局在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助力實體經濟發展上成效明顯,全年累計減免緩稅收達1 85億...更多

          2014-04-01 10: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