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委通報省委巡視整改情況 反思駱國清黃南康案

          2015-11-25 17:35:26 來源: 今日泉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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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泉州網11月25日訊 今日南安市發布《中共南安市委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盤點了今年來省委巡視后全市整改情況,公開點名一批違紀違法腐敗分子,認真反思并吸取駱國清、黃南康案件的沉痛教訓。

          南安市委通報省委巡視整改情況 反思駱國清黃南康案

          南安兩任市委書記接連落馬

          針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全市共問責33人,其中給予15人黨政紀處分、6人效能告誡、12人誡勉談話。嚴查違反審查紀律、跑風漏氣、以案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嚴查領導干部在項目手續、規劃設計等各環節過程中收受賄賂的大案要案,嚴查一批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吃拿卡要、貪污侵占、小官巨腐等侵害群眾利益案件,努力營造“不敢貪、不能貪、不愿貪”的廉政文化工作氛圍。

          通報中介紹,南安市啟動駱國清案件后續調查工作,對14名涉案人員有關問題進行調查處理,其中給予1名正科級干部撤銷黨內職務處分、1名正科級干部黨內嚴重警告處分、5名科級干部黨內警告處分;給予3名科級干部組織處理;對6名違紀情節輕微的正科級干部給予嚴肅批評教育,并責成寫檢查書,作出深刻檢討。

          2015年1月12日,南安市委原書記駱國清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沒收贓款909.3萬元并上繳國庫。判決書中顯示,駱國清收受南安市明超大酒店總經理吳某巨額賄賂折合人民幣269.1622萬元,駱出面交代了南安市規劃建設局局長林峰給予關照。

          相關資料顯示,南安市市規劃建設局原局長林峰、國土資源局原局長黃泉勝、市城鄉規劃局原副局長等人均被開除黨籍公職。此次,國土局、規劃局、建設局三官員均被點名通報,顯示土地征遷頻現權力尋租,已成腐敗重災區。

          以下為通報全文

          中共南安市委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省委巡視統一部署,2015年3月19日至4月18日,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對南安市進行了巡視。8月20日,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向南安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切實把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南安市委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思想上高度重視、組織上切實加強、行動上主動跟進,全力推動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市委認真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中紀委王岐山書記關于做好巡視整改工作的明確要求,學習省委、泉州市委對于做好巡視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通過學習,大家深刻認識到巡視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要手段,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這次省委巡視組對南安的巡視,是對南安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大檢查,是一次廉潔自律的健康體檢。市委要求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和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巡視工作的重要意義,深刻吸取駱國清、黃南康案件的教訓,不斷增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意識和責任擔當,全面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把整改工作抓嚴抓實抓細。

          二是加強組織領導。市委切實承擔起整改主體責任,成立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先后多次召開市委常委會或專題會議,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重要問題;市委書記王春金同志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親自調研、親自部署、親自調度;其他班子成員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職責分工范圍內的整改工作,研究解決整改工作推進中的具體問題;全市各級黨委(黨組)積極對照整改任務,各負其責、抓好整改,形成上下聯動、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落實整改責任。逐條細化反饋意見中的問題,制訂《中共南安市委關于落實省委巡視二組〈關于對南安市巡視情況的反饋意見〉的整改任務與分解方案》,分解整改任務,逐項明確牽頭領導、責任領導、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及整改時限、整改要求,確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整改方案》制訂后,市委及時進行動員部署,要求全面提高對巡視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明確責任、分類處置,高標準、嚴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抓好整改落實。各牽頭單位根據反饋意見和任務分工,明確專人、配備力量,層層傳導工作壓力,結合實際抓好整改工作,確保每個問題、每個事項都認真對待、落實到位。

          四是逐條對照整改。對巡視組指出的問題,各相關領導和部門都把整改工作任務與做好當前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能立即整改的,第一時間抓好整改落實;短時間內無法全部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時間表,力爭盡快完成。同時,把整改顯性問題與隱性問題、立行立改與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及時總結整改經驗,研究制定科學管用長效的工作機制,完善提升治本之策,鞏固好整改工作成果。

          五是嚴格督促檢查。市紀委充分發揮執紀監督職能,加強對各責任部門落實情況跟蹤督查,及時調度工作進展情況,對整改落實進展不快的,協助牽頭單位找準原因、明確思路,創造條件逐步整改;對整改工作不力的,及時約談牽頭單位的負責人,確保各項任務都能得到落實,各項問題都能得到有效整改。

          二、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

          (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

          1、關于“市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到位,意識不強,對領導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問題的整改情況。

          ①增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意識。認真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論述,學習中央紀委轉發《中共河南省委關于新鄉市委原書記李慶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新鄉市紀委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的通報》文件精神,認真反思并吸取駱國清、黃南康案件的沉痛教訓,深入查找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增強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②認真落實主體責任。按照省委關于落實主體責任“五抓五看”的要求,市委主要負責人自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職責,堅持抓教育、抓制度、抓班子、抓查處、抓檢查,定期聽取各級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匯報,落實談心談話制度,先后主持召開8次市委常委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工作,制定出臺《南安市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南安市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南安市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南委發[2015]1號)和《關于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細化分解落實任務的通知》(南委反腐辦[2015]14號),完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體制機制,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方向發展。市委其他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要求,認真研究解決分管領域、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做到嚴肅教育、嚴明紀律、嚴格管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專項檢查制度,由市委領導帶隊對26個鄉鎮(街道)開展實地檢查,及時反饋督查結果并督促抓好問題整改,推動責任落到實處。

          ③大力支持紀委履行監督責任。制定《南安市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明確各項改革任務“路線圖”和“時間表”。加強對紀檢監察機關執紀辦案的領導,及時聽取市紀委對市管干部采取調查措施、給予紀律處分及重大案件查處情況報告,及時批準市紀委對重要案件初核、立案審查報告,及時研究解決辦案過程中出現的一些重大復雜情況。加強紀檢干部交流和使用,在9月份市委人事調整中,紀檢監察系統交流調整副科級以上干部18人,其中提拔正科2人,轉任領導崗位1人。

          2、關于“個別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對所分管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抓得不緊,壓力傳導不到位,致使一些單位腐敗問題多發”問題的整改情況。

          ①嚴肅查處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針對省委巡視二組反饋的市交通運輸局責任追究有關問題,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制度,給予市交通運輸局局長黃海鷹、紀檢組長楊碩巖等6名相關責任人黨紀處分。

          ②進一步完善責任清單。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實施意見,建立選好用好干部、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源頭防治腐敗、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當好廉潔從政表率等“五個責任清單”,分層分類推進“兩個責任”向基層黨組織、社團組織、國有與國有控股企業延伸,實現“兩個責任”全覆蓋、無盲區。

          ③進一步強化壓力傳導。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定期向市委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制度,完善和落實“兩個責任”約談、鄉鎮(街道、開發區)黨委(黨工委)書記向市紀委全會述廉述責并接受評議工作等措施,加強責任傳導和過程管理。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問責機制,制定出臺《南安市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大力推行誡勉談話、一案雙查、通報曝光等制度。今年來,針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全市共問責33人,其中給予15人黨政紀處分、6人效能告誡、12人誡勉談話。

          [責任編輯:盧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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