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委通報省委巡視整改情況 反思駱國清黃南康案
7、關于“個別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差,與商人交往過密,在土地出讓、工程建設領域、項目招投標以及干部使用方面違規運作,與商人之間涉嫌進行利益輸送,利用職便謀取不正當利益。巡視中,干部群眾對個別領導干部與商人出入高檔會所、入股企業分紅,以及商人插手干部選拔任用、為他人謀取榮譽等問題反映較多”問題的整改情況。
①增強廉潔自律意識。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將黨紀黨規、主體責任教育納入各類干部教育培訓班課程,邀請知名反腐專家開展專題講座,舉辦6期科級和股級干部培訓班。開展領導干部任前廉政教育,今年來對新調整任用的66名領導干部進行廉政談話,對12名轉(提)任科級的領導干部進行任職前廉政法規知識測試,打好廉政“預防針”。
②加強監督管理。堅持把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擺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四種形態”的要求,加強日常監督執紀,對信訪舉報、紀律審查、審計監督、工作巡察等環節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拉拉袖子、咬咬耳朵,做到抓大不放小,今年來談話函詢86人,使紀律真正成為不可觸碰的高壓線。
③加大案件查處。抓住土地出讓、工程建設腐敗易發多發領域,嚴肅查處領導干部在項目手續、規劃設計等各環節過程中收受賄賂的大案要案,嚴肅查辦了市人防辦劉從愿、蘇榮謙、樓忠才、潘長川,以及市規劃局原副局長黃昭明、水頭鎮原副鎮長陳海鏗、金淘國土資源所原所長戴紹云等腐敗分子。
8、關于“截至巡視期間,南安市共有批而未供土地1.6733萬畝,供而未用土地28宗,面積996.04畝”問題的整改情況。
①開展清理閑地攻堅活動。成立以市長為組長的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印發《南安市批而未供及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實施方案》,組織開展“比招商、清閑地、促投資”競賽活動,大力推進清閑地工作。截至10月10日,全市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46宗、面積2329.9畝;競賽活動清理閑地1313.21畝。
②進行警示約談和通報。市政府已對19個未供土地面積較大、供地率低的鄉鎮(街道、開發區、產業基地、項目辦)的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實施告誡性談話,逐宗研究化解方案,及時對批而未供問題突出的鄉鎮(街道、開發區)在全市內通報批評。
③建立獎勵懲處制度。對經清理處置后,供地率達到85%以上且批而未供總面積300畝以下的鄉鎮(街道、開發區),在安排用地指標方面給予一定的傾斜;對批而未供土地數量較多,清理處置后供地率仍低于70%,或者超過出讓合同規定的開工時間一年以上未開工、且未開工建設用地總面積超過近五年年均供地量,閑置土地處置率低于80%的,進行嚴肅處理。
④清理供而未用土地。嚴格《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規定,堅持依法依規、促進利用、保障權益的原則,實行“一地一策”,及時組織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對涉嫌閑置土地進行調查認定,逐一進行調查清理,核實閑置土地的具體原因,分門別類提出處置方案報市政府審批,依法進行處置。
截至10月10日,已處置完畢20宗面積821.90畝;正在組織處置5宗面積66.98畝;其他3宗、面積107.16畝因法院查封,正在溝通協調處置方案。下階段,我市將繼續強化“批而未供、閑置土地”的專項清理處置,進一步鞏固“比招商、清閑地、促投資”競賽活動成果,推進已批未供、供而未用等存量土地的盤活處置,對征遷未完成地塊,督促相關鄉鎮、街道加大宣傳力度,做細做深群眾思想工作,突出解決長期困擾土地供應的瓶頸問題,及時形成供地和建設條件;對項目未落實地塊,加大招商選資工作力度,盡快“二次招商”及時調整安排給新項目使用,及時為入駐項目及基礎設施項目等辦理供地手續,全力消化已批未供土地指標任務,有效保障發展用地需求。全面落實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加強動態監測監管,切實提高土地利用率。
9、關于“海聯創業園等四個項目規劃控制總用地5.2923萬畝,已經投入使用土地僅為7131畝,還有4.5792萬畝土地沒有開發利用”等問題的整改情況。
海聯創業園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10497.7畝,共已獲得批準用地5130.358畝。羅東銀河新城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2720.85畝,已獲得批準用地1137.7785畝。海峽科技生態城規劃控制總用地為15878.154畝,已獲得總批準面積為1876.153畝。石井港區投資建設-回購BT(蘆青商務區)規劃控制總用地為23821.95畝,已獲得批準用地為1515.333畝。該四個項目周期較長、情況復雜,涉及土地一級開發問題,我市根據上級要求,認真抓好整改工作,修改不符合政策規定條款,到目前為止,羅東銀河新城項目已完成整改工作,海聯創業園、海峽科技生態城、石井港區投資建設-回購BT項目正在溝通協調中。
同時,我市加快督促對已批未供和已供未用部分土地的開發利用,對其余大部分已規劃、未征遷、未報批土地,根據實際需要按項目進行報批和供地,杜絕“大規劃、小開發問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今后,我市將繼續堅持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貫徹落實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經營性房地產用地出讓工作的意見》(閩委辦發〔2014〕18號)規定,科學規劃、合理利用,進一步規范土地前期開發行為,對土地前期開發將嚴格按規定通過招標方式選擇工程實施單位,堅決杜絕直接委托企業進行一級開發,杜絕土地前期開發與土地出讓相掛鉤,杜絕土地出讓收益、溢價進行分成的現象,堅決執行土地出讓收支“兩條線”,切實做好資金管控工作。
10、關于“2011年以來,全市城鎮規劃區內共有89.7萬平方米的違法建設物,已經處置60.01萬平方米,尚有29.69萬平方米未處置”問題的整改情況。
依法完成其中15.3萬平方米未經審批先行建設違法建設物的處置工作,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兩違”綜合治理集中拆除月行動,對其余14.39萬平方米違法建設物依法拆除,今年來共組織拆除違法建設物51.33萬平方米。
11、關于“黨員干部參與22宗違法建設,面積達1.0414萬平方米。全市違法占地案件2879宗,總面積7550畝,政府單位違法占地28宗,涉及土地面積305畝”問題的整改情況。
①通過開展“兩違”綜合治理“百日會戰”,對19宗黨員干部參與的違法建設進行了拆除,1宗已經部分拆除,2宗屬于拆舊翻新正在辦理翻建手續。②針對全市違法占地案件2879宗的問題,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設用地和農村個人住宅,責令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并對其中項目建設用地處以罰沒款;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項目建設用地,沒收其地上建筑物并處罰沒款。行政處罰下達后,積極督促當事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對拒不履行的則按照《土地管理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的相關規定移送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屬政府行為的,落實立案查處,指導項目業主整改恢復原狀或依法報批用地手續。
截至9月30日,2879宗違法占地案件已全部結案,其中采取沒收地上建筑物595宗,依法申請法院受理執行2284宗;28宗政府單位違法占地行為已全部整改報批為合法用地。針對當前違法用地形勢,我市一方面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開展違法占地整改工作,結合“兩違”綜合治理工作,將整改任務下發到鄉鎮(街道),并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積極推動整改任務的落實;另一方面為進一步強化違法占地、違法建設監管責任,健全“兩違”防控機制,從根本上遏制“兩違”行為的發生,并加快推進現有“兩違”治理工作,完善“兩違”分類處置辦法,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市“治違辦”牽頭組織市行政執法局、市國土資源局等部門研究制定《南安市防控違法占地、違法建設工作獎懲規定》、《南安市違法占地、違法建設認定及分類處置的指導意見》等工作制度,以“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原則,充分調動鄉鎮(街道)、各市直相關部門力量,密切配合、聯合開展“兩違”防控工作,實現“兩違”發現在初始、解決在萌芽的工作目標。
12、關于“駱國清案件遺留涉案人員尚未處理,要求盡快處理”問題的整改情況。
①嚴格按照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和泉州市紀委的要求,及時啟動駱國清案件后續調查工作,對14名涉案人員有關問題進行調查處理,其中給予1名正科級干部撤銷黨內職務處分、1名正科級干部黨內嚴重警告處分、5名科級干部黨內警告處分;給予3名科級干部組織處理;對6名違紀情節輕微的正科級干部給予嚴肅批評教育,并責成寫檢查書,作出深刻檢討。
②注重案后整改,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建章立制,落實整改措施,充分發揮警示教育、完善制度、強化監督等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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