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撿到錢包欲據為已有 被警察盤查后歸還失主
2015-12-11 14:35:35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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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泉州網12月11日訊(謝進財)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給警察叔叔手里面….”這首童謠教育大家拾金不昧為人之本,不當得利應返還失主,但往往有的人貪小便宜,將他人財物據為已有。
“這個錢包是我的,是我剛才在路邊撿到的。”“請你出示證件……你的證件與錢包內的身份證不一致,請跟我們到派出所協助調查。”12月8日下午,這一幕發生在晉新路段。
隨后,民警將史某帶到派出所。到了濱江派出所,撿到錢包的史某交代說其是在路過晉新路段時發現路邊有一輛摩托車倒在路邊,旁邊還有一個錢包,因貪小便宜就想占為己有,誰知準備離開的時候被路過的巡邏民警盤查發現該錢包不是史某的。
民警通過錢包內的證件聯系到失主王某,王某接到電話很是意外,王某稱他路過晉新路時因為摩托車前輪爆胎導致其摔倒受傷,因為有急事就在把摩托車架到路邊后就搭車離開,等發現錢包不見時民警已經聯系上自己。隨后王某與妻子到了濱江派出所領取丟失的錢包,并稱錢包是自己掉的,不是被偷盜,民警對史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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