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兩起二次碾壓車禍離奇巧合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判刑
今日泉州網12月30日訊 南安侖蒼“12·23”、水頭“12·24”兩起二次碾壓亡人交通事故逃逸案,同樣是老人橫穿,同樣是被摩托車撞倒,同樣是逃逸,同樣發生小車二次碾壓,一連串離奇相似令人噓唏。12月28日下午,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通報,兩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均已告破,涉案4人中的3人已被刑拘,另一人還在調查處理中。
資料圖片
視頻來源:泉州電視臺
案件一:87歲阿婆早晨橫穿 先被撞后被碾壓
當日早上6時10分27秒,省道308線侖蒼中心小學路口,87歲的周阿婆通過兩條斑馬線的中間地段時,被賣豬肉的施某駕駛摩托車撞倒。隨后,施某開車進了附近一個小巷,繞了一兩百米后又開回省道前往南安市區。但就在周阿婆被撞倒30秒之后,李某駕駛著一部SUV載工人到附近上班,將周阿婆碾在了車下,阿婆不幸遇難。
事發時剛好有一店主看見,并記下摩托車的車牌號。根據車牌號,民警在當天上午就找到了摩托車駕駛人施某(安溪人)。據施某交代,當他撞上老人后,自己和摩托車一起倒地,躺地上幾分鐘之后,他爬起來扶起摩托車,先駛入一條小巷,然后返回路口,騎車駛離。對于為何沒有及時施救并報警,他稱是著急趕去南安菜市場賣豬肉。
警方根據調取監控,次日在英都鎮區抓獲了李某。目前,兩名嫌疑人53歲安溪男子施某和39歲四川男子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或者接受調查。
案件二:肇事者推車離開 傷者轉瞬遭碾
極其相似的另一場悲劇,發生在12月24日早晨6時22分許,國道324線南安水頭仁福村段。
67歲的曾老伯從家里向馬路對面橫穿,突然有一部貨車和湖南來水頭大盈村一家電鍍廠上班的工人男子代某騎的摩托車,一前一后地駛了過來。老人繞開了貨車,卻被摩托車掀倒在地。代某左眼眶也被撞傷了,摩托車也騎不了了,但是他卻撇下躺在馬路上的曾老伯,推著車走了。
代某辯稱,自己倒地后還不知道怎么回事,雖然看到曾某倒在地上,但等小車駛過后,曾某就不見了,他認為和自己無關,于是推著已損壞的摩托車3小時,到某修理廠修理,然后躲進工廠宿舍,直至26日11時許被抓。
就在代某轉身離開后,不足一分鐘的時間里,貴州男子梅某開著一部轎車從仁福村路口拐了出來,車子直接將曾老伯卷入了車輪下。梅某沒有駕照,開了20多天的車,但是當天清晨卻開車送了一批工人去工廠上班,之后掉頭回家。梅某說:“感覺車子抖了一下,ABS防抱死系統打開了,只好又重新啟動了車子。”梅某稱以為是車出了問題的他,重新啟動車輛開回家里,他還告訴兒子,車子的ABS壞了。
就這樣,曾阿伯被轎車拖行了四五百米。最后,南安警方通過調取監控和沿路訪問,于12月24日當天就找到了梅某,12月26日將在家中藏了2天的代某抓獲。目前,代某和梅某均已被警方刑拘,罪名是涉嫌交通肇事罪。
警方提示
交通肇事逃逸至少判刑3年
據介紹,今年南安已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22起,已全部破獲。這22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大多發生在晚上6時至次日6時,因這個時段路上人員少,加之有些路段路燈沒亮或者昏暗,會使肇事人產生僥幸心理而逃逸。至于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大多和涉酒、車速過快、行人橫穿公路等行為有關,其中,行人橫穿公路占一半以上。
交通肇事未逃逸的,最高刑僅3年,并有可能依據情況被判處緩刑。
1、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責任人要承擔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責任,但交通肇事逃逸的,則要承擔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責任,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承擔七年以上刑事責任。
相關閱讀
-
-
安溪電工騎摩托撞倒老人肇事逃逸 警方4小時破案
省道307線安溪精武鎮金東村路段,有位老人躺在路邊,像是被撞上了,民警僅用了4個小時便成功抓獲肇...更多
2015-05-28 17:52:34
-
-
學生騎改裝電動車撞路燈身亡 警方稱無肇事逃逸
2014-11-25 14:41:17
-
小伙駕照賣分卷入肇事逃逸案被判刑?交警:謠言
2014-11-05 11: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