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職工“大病補助”提前一年施行 1076人次受益

          2016-02-24 15:16:46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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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幫助患病職工減輕醫療費用負擔,市總工會增加了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大病補助”制度。此項補助經費由省市縣三級總工會負責籌集,單位和職工不再另行繳費。記者最新獲悉,該制度提前至2015年施行。市總工會目前已統計出2015年的受益職工為1076人次。受益職工有望于本月底申領到省總工會直接撥付、總額為116.88萬元的補貼。

          補助對象 已參加醫療互助活動的職工

          “無病我幫人,有病人幫我”,職工醫療互助活動充分體現了職工的互幫互助精神。“大病補助”制度是在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基礎上新建的,因此補助對象為已參加醫療互助活動的職工。

          補助標準 補助總額不超過5萬元

          職工“大病補助”標準由省總工會統一制訂。

          具體規定如下:職工凈自付在6000元—1萬元(含1萬元)的,給予500元定額補助;1萬—3萬元(含3萬元)的,按10%比例給予補助;3萬—8萬元(含8萬元)的,按15%比例給予補助;8萬元以上的,按20%比例給予補助。原則上補助總額不超過5萬元。

          以泉州開發區企業職工張先生為例,去年他因重病花去巨額醫療費,其中醫保目錄內自付費用為9.7萬多元,已獲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4萬元補助,自付5.7萬多元。按照新施行的上述職工“大病補助”,此次可獲省總工會8000多元的直接補助。

          單列補助 凈自付超10萬元且生活困難可提申請

          據了解,“大病補助”總額在各地按規定配套補助后,職工凈自付仍達到10萬元以上,且職工家庭生活非常困難的,由地方總工會提出申請,省總工會視個案情況給予單列補助。各地工會組織可視其醫療情況和家庭困難程度,給予適當幫扶救助。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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