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考政策調整 隨遷子女不得在兩地同時報名高考
2016-03-11 08:54:01 來源: 東南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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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廳昨日消息,《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和高考相關的配套文件出臺。和往年相比,今年的高考政策有部分調整,例如為了打擊高考移民,隨遷子女不能在兩地同時報名參加高考。
據了解,近幾年,部分人員利用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高考政策,通過非正常學籍遷移、空掛學籍、違規落戶、提供虛假學籍證明材料等手段在一些省份獲取高考資格。這種“高考移民”投機行為通過不正當競爭擠占了有關省份考生正常的高校入學機會。因此,在今年對進城務工隨遷人員子女異地高考政策進行了詳細的界定,明確規定不得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對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報考條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協調流出地解決,原則上回流出地報考。
同時,在殘疾人參加高考方面,往年只要求各級考試機構要為殘疾人平等報名參加考試提供便利,今年則明確規定各級考試機構要按照《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要求,為殘疾人平等報名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這讓殘疾人平等參加高考的權益進一步完善。
今年的招生通知中還有一項新的規定是“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不能報名參加高考,這其中,“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這項內容是新增的,住主要是為了防止某些在上一年已被高校錄取,但因各種原因沒有入學卻保留入學資格學生報考。同時,《外僑居留證》作為高考報名資格被刪除。
另外,招生通知還規定,填報結束前各級招辦不得向高校提供考生成績。這其實也是防止高校惡性搶生源的一個措施。(記者齊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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