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報11起典型案例 村干部公款報銷拜神費用被查
今日,來自福建省紀委監察廳官方網站的消息,莆田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福州晉安、三明永安共通報11起典型案件。
莆田市清明前夕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莆田市后海圍墾管理局局長陳銀輝在清明、中秋、冬至等節假日期間,多次私駕單位公車回老家祭掃或辦理私事。近日,陳銀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仙游縣電影發行放映公司違規以過節費、加班費、值班費等名義給公司員工發放津貼補貼,違規批準公款旅游等。近日,該公司原黨支部書記謝建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原經理楊麗珍受到行政記過處分,該公司還有3人分別受到黨政紀處分,相關違規款項按規定予以收繳。
荔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駕駛員謝少輝、聘用駕駛員林雪山、聘用駕駛員吳偉賓多次使用公車加油卡給私家車加油。近日,謝少輝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林雪山、吳偉賓受到辭退處理。對此負有主體責任的荔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曾文忠受到誡勉談話。
莆田市城市園林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瑞星公車私用。近日,陳瑞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承擔公車使用費用。
莆田第三中學校長阮國飛多次收受學校建設工程承包商送給的禮金、洋酒、香煙等。近日,阮國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按規定予以收繳。
秀嶼區埭頭鎮人武部部長張玉明公款旅游,并接受該鎮溫李村黨支部書記李國飛安排的外出旅游。近日,張玉明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違規款項按規定予以收繳;李國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平潭綜合實驗區紀工委通報3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典型案例
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的問題。2015年度,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系統連續發生多起違紀違法案件,全年共有14名黨員干部被立案查處,其中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歐小寧等3人嚴重違紀被查處并移送司法機關。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黨組作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主體,對本單位違紀違法案件頻發負有全面責任。
2016年3月16日,平潭綜合實驗區紀工委決定對區經發局黨組予以通報批評;對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協助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負有次要領導責任的區經發局黨組副書記、調研員陳人壽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的問題。
2015年度,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下屬單位2名黨員干部嚴重違紀被立案查處。其中,區交通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質監員李建鋒小吏大貪,因嚴重違紀受到查處并移送司法機關;平潭綜合實驗區森林公安局原副局長林慶標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社會影響惡劣,受到黨政紀處分。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黨組作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主體,對本單位發生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負有全面責任。
2016年3月16日,平潭綜合實驗區紀工委決定對區交通與建設局黨組予以通報批評;對分管交通與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的區交通與建設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徐志遠予以通報批評;對分管森林園林局的區交通與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建偉予以誡勉談話。
平潭綜合實驗區白青鄉落實主體責任不力。
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該鄉民政辦負責人高明、民政助理員林慶珍、岱峰村委會主任陳世金等3人未認真履職,在低保對象陳仕文2014年1月底死亡后,仍向其發放低保金、退崗養老金共計10671.22元,2016年1月,上述3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16年3月16日,平潭綜合實驗區紀工委對主管民政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鄉人大主席陳雄強予以批評教育。
晉安:查處一起“私車公養””案件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紀委查處一起“私車公養””案件。經查,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期間,晉安區月洋水庫管理所原所長張曉時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用公款報銷私家車燃油費。區紀委給予張曉時留黨察看兩年處分,責令其將違紀款項退還給月洋水庫管理所,并在全區實名通報。
永安:查處1起“公款報銷拜神費用”案件
近日,福建省永安市紀委監察局嚴肅查處1起“公款報銷拜神費用”案件。經查,永安市燕南街道黃歷村支部委員劉光在兼任村水電站站長職務期間,為求菩薩保佑,在2010年至2015年期間,每年都要向所在村的“民主公廟”捐款500元,共計3000元,然后通過電站職工虛增清理電站垃圾工資和直接報銷寺廟收據等方法,在村電站集體資金中報銷列支。此外,調查組還查明劉光公款報銷個人接待費用、違規支付養老保險中應由個人繳納部分等其他違紀問題。
日前,永安市紀委給予劉光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胡巧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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