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十四條措施扶持做大做強傳統產業

          2016-05-12 15:14:00 來源: 晉江市工業設計與時尚創意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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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順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導向,深化產品、技術、管理、品牌、 商業模式“五個創新”,引領傳統產業向時尚創意、智能制造、高端定制、跨界融合轉型,凝聚提升傳統產業發展內生動力,晉江市政府現就扶持做大做強傳統產業提出十四條措施!

          晉江十四條措施扶持做大做強傳統產業

          做強龍頭企業,提升支撐帶動作用

          (一)鼓勵企業并購重組。鼓勵龍頭企業通過并購國(境)外同行業企業,整合國(境)外研發團隊、設計資源和銷售渠道,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知名品牌,加快品牌國際化。對以兼并或控股方式收購,且收購金額在2000萬元以上,并在晉江市內設立該高端品牌營銷總部的,按其實際投入收購金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限額300萬元。

          支持龍頭企業兼并重組本地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實現資源整合,保存優勢產能,降低生產成本。對采取公司合并或資產收購、股權收購方式并取得本市上下游企業控股權的(不包括關聯企業間的兼并重組),且收購金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按其實際發生收購金額3%的額度給予獎勵,最高限額300萬元。(責任單位:金融局、財政局)

          (二)鼓勵技術創新投入。支持龍頭企業加大技術研發、產品設計投入,建設高端研發、設計機構,提升新產品研究開發能力。龍頭骨干企業設立的泉州市級及以上企業重點實驗室、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行業技術開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新購置研發儀器設備(研發試驗專用)的,購置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按購置總額10%的額度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限額50萬元。(責任單位:經信局、科技局、財政局)

          (三)支持設備改造升級。支持龍頭企業圍繞“兩化深度融合、提高生產自動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生產效率、提升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實施技術改造提升。具體扶持措施按照《關于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意見》(晉政文〔2015〕136號)、《關于加快發展智能制造十二條措施的通知》(晉政文〔2015〕229號)執行。(責任單位:經信局、財政局)

          (四)鼓勵拓展定制業務。推行個性化、定制化生產,鼓勵企業緊盯細分市場,培育“工匠精神”。支持龍頭企業投建B2C+O2O定制服務平臺,轉型從事個性化定制、柔性化生產,在其B2C+O2O定制服務平臺投用當年,按其實際投入的宣傳推廣、平臺維護費用的5%,給予資金補助,最高補助限額50萬元。鼓勵龍頭企業搶灘制服、校服、軍服等批量定制市場,企業參與制服、校服、軍服招標項目中標,產品中標合同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履行合同收付款項已達合同金額60%以上的,按合同金額的3%給予獎勵,單家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經信局、財政局)

          (五)發展服務型制造。鼓勵龍頭企業向前端研發設計、后端市場營銷、售后服務、倉儲物流、設備租賃等領域延伸拓展服務鏈條,實現以產品制造為核心向產品加服務的轉變。對服務性收入超過1000萬元且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首次超過20%的企業(包括絕對控股的子公司),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財政局)

          筑牢產業鏈條,增強協作配套能力

          (一)提高企業代工能力。鼓勵企業通過導入國際公認認證標準,爭搶境內外知名品牌供應鏈入場券。對通過德國必維(BV)檢測認證公司、香港ITS檢測認證公司、歐洲SGS檢測認證機構、德國萊茵TUV檢測認證公司、中國檢驗認證集團等具備國際多邊互認資質的代工企業認證機構認證的晉江制造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籌劃建設品牌企業代工授權中心,集聚一批境內外知名品牌授權貿易機構、代工資質認證機構,服務企業轉型作專業化代工。對租用辦公場所入駐品牌企業代工授權中心設立的境內外知名品牌授權貿易機構、代工資質認證機構,每月每平方米補助10元,每年最高補助限額20萬元。(責任單位:經信局、財政局)

          (二)鼓勵上下游產能對接。鼓勵中小企業緊盯細分領域、細分行業,專注主攻細分市場,專注做配套,打造一批“專精特強新”企業。鼓勵晉江企業采購本地設備、原輔材料,以進項發票為依據,當年度合計采購額在1億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當年度合計采購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鼓勵晉江原輔材料生產企業通過協作加工方式,進入本地產成品企業供應鏈,按原輔材料生產企業年協作加工產值的1%給予補助,最高限額10萬元。(責任單位:經信局、財政局)

          (三)培育產業短板項目。鼓勵產業鏈短板項目落戶晉江,對投資總額1億元以上的產業短板項目(指填補晉江各個產業上下游產業鏈空白點的項目),給予提供最優惠地價,項目推進過程中涉及的問題,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協調解決。支持龍頭企業發起整合本市同業企業以及境內外科研院所資源,抱團組建實體研發機構,緊盯產業鏈空白點實施重大技術專項科研攻關,開發、轉化產業短板項目。對新設立并且實際募集資金超過2000萬元的產業短板項目實體研發機構,由經信局會同科技、財政部門組織認定后,一次性給予30萬元開辦經費補助。經認定的產業短板科研項目經科技立項后,前期研發經費投入超過500萬元的,按其經專業審計機構審計認定的實際投入5%給予風險資助,最高限額100萬元。(責任單位:經信局、科技局、財政局)

          (四)扶持發展線上品牌。支持行業組織、龍頭企業通過加強線上產品設計開發、品牌推廣和渠道布局,培育線上零售原創品牌,帶動中小企業轉型作專業化代工。對注冊地及結算地在晉江的線上零售原創品牌,帶動5家以上晉江企業從事貼牌代工,線上年銷售總額(含分銷)達到1億元以上的,按其每年實際投入線上宣傳推廣費用的10%給予資金補助,每年最高補助限額100萬元。

          構建服務平臺,優化產業發展環境

          (一)支持建設產品資訊平臺。鼓勵行業組織、產業公共服務機構發起建設產品流行趨勢信息服務平臺,助力企業對接全球產品前沿流行資訊,搶占全球市場先機。對注冊地在晉江、投資500萬元以上的產品流行趨勢信息服務平臺,按照“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政策支持。平臺投入實際運營后,每年為20家以上晉江企業提供時尚資訊培訓、流行趨勢查詢、產品設計輔助服務的,按2500元/家標準,給予平臺運營費用補助,每年最高補助限額10萬元。(責任單位:經信局、財政局)

          (二)支持建設創新服務平臺。鼓勵“國字號”研發機構和211、985院校以及晉江本地高校、職業院校在晉江注冊設立研發創新公共服務平臺,按照“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政策支持。平臺每年為20家以上企業提供研發創新外包服務,且經由經信局會同科技、財政部門認定后實現產業化生產的服務項目,按每個服務項目1萬元標準,給予平臺運營費用補助,每年最高補助限額20萬元。(責任單位:科技局、經信局、財政局)

          (三)支持建設供應鏈智能化平臺。鼓勵行業組織、企業發起建設線上線下一體化的B2B供應鏈智能化平臺,帶動企業渠道扁平化,縮短資金周轉期限,提升產品盈利空間。對結算地在晉江、服務晉江企業超過20家、年交易額超過2億元的供應鏈智能化服務平臺,自其平臺投入實際運營當年度起,每年一次性給予50萬元運營費用補助。(責任單位:經信局、財政局) 鼓勵晉江中高職院校開設與傳統產業集群相適應的學科專業,采取校企合作辦學模式,試行現代學徒制,鼓勵校企共建“教學、實訓、生產”一體化實體性職教集團,鼓勵學校設立以企業命名的二級學院,加快技能型應用人才培養。對學生入學后簽訂畢業后至少在合作辦學企業就業一年以上就業合同的,按每學期每名學生3000元的標準給予所在晉江中高職院校辦學經費補貼。(教育局、高教辦、財政局)

          (五)支持建設打假維權平臺。鼓勵行業組織發起整合部門、媒體以及專業法律機構資源,采取會員制模式,組建行業性企業打假維權援助中心,幫助企業提升應對侵權行為能力,激發企業創新積極性。對新設立的打假維權援助中心,一次性給予5萬元開辦經費補助。打假維權援助中心每年幫助企業開展打假維權案例超過10個以上的,按2萬元/個給予經費補助,最高限額20萬元。(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財政局)

          其他

          (一)本通知的龍頭企業是指經市政府下文認定的晉江市重點培育產業龍頭企業。

          (二)本通知的政策條款與之前出臺的晉江市相關產業扶持政策條款存在沖突的,適用本通知政策條款。

          (三)同一企業每年累計享受的各類本級補助、獎勵資金總額以該企業當年納稅本級財政分成額度為上限。

          (四)凡生產廢棄物超標排放、“三合一”整改不達標、惡意欠薪、偷稅漏稅或者構成重大危險源而未按要求登記建檔及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的企業(單位),自其被查出(或發現、認定)直至整改達標或按規定接受處罰之日起的兩年內,不予享受任何鼓勵扶持政策。

          (五)申報單位弄虛作假騙取政策資金、違反規定使用政策資金的,政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全額追回補助資金,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取消其五年內申報政策資格。

          (六)本通知由市經信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實施管理相關規定以配套出臺的《操作程序》為準。

          (七)本通知有效期一年,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開始實施,至2016年12月31日止,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參照執行。

          [責任編輯: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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