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島內擬禁行電動車 郵政、快遞等特殊行業除外

          2016-05-17 10:37:13 來源: 東南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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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廈門人熱議的“禁電”又有新進展。昨日,廈門人大網站發布《廈門經濟特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若干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并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草案中取消了島內禁止銷售電動自行車的規定,郵政、快遞等特殊行業經相關部門核準后方可上路。

          今年3月30日,廈門市人民政府網站和廈門市法制局網站公布了市公安局起草的《廈門經濟特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若干規定》法規草案征求意見稿全文。5月初,廈門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并原則通過了該草案。

          昨天,廈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將廈門市人民政府提請審議的草案全文在廈門人大網站上公布,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

          公布的草案取消了島內禁止銷售電動自行車的規定,并細化了銷售電動自行車應當遵守的規定,如符合本市準予登記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如實建立電動自行車進貨、銷售臺賬,并至少保存三年等。

          如果違反上述細化的規定,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銷售未列入本市準予登記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的,依法查封或者扣押車輛,并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未建立進貨、銷售臺賬的,處以五千元罰款;弄虛作假的,處以二萬元罰款;未按規定履行告知、承諾、保存義務的,處以五千元罰款。

          此外,在保持島內禁止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規定不變的前提下,對郵政、快遞等特殊行業做了例外規定。草案中稱,禁止電動自行車在思明區、湖里區上道路行駛,但郵政、快遞等特殊行業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并發放專用標志的電動自行車除外。

          違法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草案中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電動自行車,依法予以處罰。

          草案具體實施時間并未公布,自昨天起至5月31日,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信函、電子郵件兩種方式提出意見。(記者金川)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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