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高速查獲最牛醉駕 男子兩斤白酒下肚想上高速
2016-05-28 09:28:26 來源: 海峽都市報閩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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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358mg/100ml,是醉駕標準4倍多
東南早報訊 (記者林志安 通訊員林阿敏 吳鴻江 )25日泉州高速交警在轄區查獲最牛醉駕,被查的駕駛員富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竟高達358 mg/100ml,是醉駕標準的4倍多。據悉,富某凌晨和朋友在KTV喝下兩瓶五糧液,之后就醉駕回家,第二天一大早因有急事開車上高速,結果被高速交警查獲。
25日上午,泉州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民警在轄區沈海高速驛坂高速入口開展查酒駕統一行動。8時左右,一部黑色小車駛入民警設置的檢查區域內,當民警要求駕駛員接受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似乎故意轉移行車路線,不是很想停車接受檢查。
民警立即喝止駕駛員,讓其停車接受檢查。當車窗搖開后,民警發現駕駛員滿身酒氣,臉色通紅,極有可能涉嫌酒駕。
民警要求駕駛員熄火下車,接受酒精測試儀呼氣檢測。初測,駕駛員富某血液酒精含量為345mg/100ml,是醉駕判定標準的4倍多。
民警立即控制當事人,并將其送到司法鑒定中心進行抽血檢測及醒酒。檢測結果報告顯示:當事人檢出酒精含量為358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記者了解到,這是醉駕入刑至今,泉州高速公路轄區查處到的醉駕違法行為中,血液酒精含量的最高數值。
經民警初審,駕駛員富某稱自己前一天晚上和兩個朋友吃飯,吃完以后去KTV又喝,一直到凌晨4點多,喝了兩瓶一斤裝52度的五糧液,之后他借著酒勁壯膽開車回家。第二天早上,富某因為有點急事要趕去福州接人,以為很早不會有交警,就開車準備從驛坂上高速。富某說,出門的時候自己覺得還挺精神的,但是上了高速匝道后確實有點懵,所以對于民警要求停車接受檢查的指令反應都是慢半拍。
還好民警將富某攔下,否則以他的精神狀態開車,還不知道會有什么嚴重后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泉州高速交警支隊依法對該案件以涉嫌危險駕駛罪進行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