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長期遭受家暴 絕望之余為保家人捂死醉酒丈夫(圖)
庭審現場。 許清華 攝
中新網南京6月1日電 (朱志庚 許清華)江蘇豐縣女子孫某長期遭受家暴后,在親友的幫助下,將丈夫殺死并拋尸河中。6月1日,豐縣人民法院公布了該起故意殺人案一審判決結果。孫某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剝奪政治權利2年,女兒獲刑3年6個月,兒子獲緩刑,侄女婿張某獲刑7年6個月。
20多年前,孫某與侯某結婚并育有一雙兒女。婚后,侯某經常對孫某打罵,有時對兩個孩子也拳腳相加。面對這樣的情況,孫某向身邊的人求助過,村干部、鄰居也多次出面調解,可是侯某照打不誤。眼看著生活無望,孫某提出離婚,結果遭到侯某一頓打罵并有言語威脅,稱要是離婚便殺了孫某娘家人全家。孫某再也不敢提離婚的事。
2015年5月28日中午,侯某在家中喝酒后,與孫某爭吵起來并打了孫某。孫某給女兒打電話讓其帶人到現場教訓侯某。不久,女兒、兒子和孫某的侄女婿張某帶著幾人到了家中,張某幾人將醉酒的侯某打倒在地。孫某拿著抱枕按在侯某的臉上出氣。想到侯某酒醒后將會進行可怕的報復,孫某產生了殺人的念頭。此間張某還“建議”用塑料袋不透氣。孫某真的拿來塑料袋交給張某,后讓兒子在外放風,自己和女兒按住侯某的身體,很快,被塑料袋罩住面部的侯某窒息死亡。
當晚,孫某的女兒和張某一起,在侯某的尸體上綁上鐵鏈和磨盤,然后開車將尸體拋到一條小河里。幾天后,晨練的老人發現河中的浮尸遂報警。
案發后,村民和孫某的公婆聯名寫信為孫某等人求情。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孫某等人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具體情節,法院一審判處孫某有期徒刑7年,并處剝奪政治權利2年。其女兒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兒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張某因另犯盜竊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
主審法官說,今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雖然反家庭暴力已經有了明確的法律規定,但還需要全社會給予更多的關注。因為這類糾紛更多的屬于家事,往往只有較為親近的人才了解情況。所以,如果身邊有人遭受家庭暴力,大家不僅要從彌合關系的角度出發幫助他們化解矛盾,在精神上給予他們關心和支持;還要鼓勵、幫助他們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從而避免悲劇的發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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