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復興空難偵結 檢方對董事長林明升等11人不起訴
2015年2月4日上午,搭載58人的臺灣復興航空GE-235班機從臺北松山機場起飛后不久墜入基隆河。圖為當地救援人員在空難現場實施救援。中新社發 邵航 攝
中新網7月13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復興航空GE235班機去年2月在南港地區發生空難,造成43人死亡、15人受傷,事后罹難者家屬提告,士檢今天偵結,將復航董事長林明升等11人不起訴處分。
復興航空GE235班機去年2月4日在松山機場起飛,預計飛往金門的途中,起飛不到3分鐘內便在南港地區墜入基隆河,造成43人罹難、15人受傷。
臺“飛安會”也在6月30日公布復與航空基隆河空難調查最終報告,事故原因主要是機師未遵守飛航程序,加上溝通不良,造成連串失誤。
由于罹難者家屬事后控告復航董事長林明升、前后任董事、經理等11人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士林地檢署今天偵結,由發言人陳錫柱召開記者會,因罪證不足將11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另外,機師廖建宗、劉自忠等2人因已死亡,也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