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男子被前妻騙走10萬美金 只因看錯一串數字
據美國中文網報道,紐約布魯克林一華裔男子在過去的十年中每個月都按時給妻子娘家中寄去近三千余美元的生活費,即便是4年前離婚后,該男子也遵照前妻說的法律規定,每個月給前妻家中寄去三千五百美元。而不久前,經善意的人提醒,這名男子才發現自己被騙了。
家住布魯克林的盧先生日前和姐夫到布魯克林亞總會尋求法律幫助,他想追回過去的十年里連續寄給前妻的近30萬美元現金,而法務人士聽取了經過后表示,這很難。
盧先生,福州長樂人,10年前赴美,一到美國就投入中餐館,做起了廚師。每月有三千余美元的收入,很快,盧先生經過媒人介紹和前妻陳女士結婚,8年前誕下一女兒。而陳女士以剖腹產身體元氣大傷為由,一直拒絕與盧先生進行夫妻生活。盧先生只有把精力全都投入到工作中,每個月向陳女士家寄去2700美元左右的生活費。
4年前,盧先生和陳女士協議離婚,女兒歸娘家。陳女士告知盧先生離婚協議上要求盧先生每個月向陳女士繳納1000美元的贍養費,除了這筆錢,盧先生還被要求每月向陳女士寄去另外的2500美元。
今年4月初,盧先生在送外賣中出了車禍,直到出院,陳女士也沒來看過他,當盧先生出院后試圖聯系前妻,卻發現是一個陌生男人接的電話。盧先生覺得事有蹊蹺,立刻托姐夫去查閱自己的離婚協議,這才發現離婚協議中要求自己支付的每月贍養費金額是200美元,而非1000美元,盧先生這才發現自己在過去的十年中一直生活在前妻的謊言中,而這之后,他也再無法聯系到前妻。
律師表示,這十年里盧先生匯給前妻累積的三十萬美元是很大的一個數目,但是每一次匯錢并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這是陳女士向盧先生索要的,目前的法律是沒有辦法對陳女士的行為定罪的,而陳女士在贍養費上的謊言,也沒有任何實質性證據,恐怕無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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