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婚宴也吃霸王餐:廈門一對新人無錢支付 卻擺席30余桌
2016-08-02 09:35:22 來源: 海峽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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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婚禮本應量力而行,但集美區有一家人明明經濟不寬裕,卻要大擺筵席講排場,結果擺婚宴變成吃“霸王餐”,最終面子沒掙到,卻吃了官司。
近日,集美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官司,最終判決要求新郎及其母親共同支付給酒店餐飲費8萬余元。
喜:獨生子結婚了
獨生子小張要娶王小姐為媳婦,作為母親的陳阿姨自然心花怒放,操辦婚禮的重任也是不落旁人。但是,定好良辰吉日后,陳阿姨卻有些犯愁,因為家里經濟原本就不寬裕,之前就有欠債,以致辦婚宴的錢尚無著落。
幸好,陳阿姨有位朋友幫陳阿姨聯系了當地有名的某酒店,酒店經理同意陳阿姨先支付定金300元,等辦完婚宴后,再用收取的禮金支付婚宴費用。
愁:辦30桌沒給錢
訂好酒店,陳阿姨向親朋好友發出了喜帖,還提前到酒店確定了婚宴的菜單。
婚禮當晚,共擺宴席30余桌。婚宴結束后,陳阿姨與酒店結算,共消費8萬余元。陳阿姨并未當場支付婚宴款項,而是給酒店寫下一張欠條。酒店經理出于陳阿姨那位朋友的面子,也沒有當場要求陳阿姨付款。
之后,酒店經理多次找陳阿姨催要婚宴費用,陳阿姨均表示無錢支付。酒店經理無奈之下,只好又向小張催債,小張在微信里答應與酒店經理結算,但最后也食言。
在多次催討無果后,酒店只好向法院提起訴訟,將陳阿姨及其兒子和兒媳都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陳阿姨、小張、王小姐共同支付餐飲費8萬余元。
法庭上,陳阿姨承認了自己拖欠婚宴餐飲費的事實,但是,她說,自己家中“經濟緊張”,請求酒店同意分三年付清婚宴款項。
婚宴上收取的禮金究竟去哪兒了?對此,陳阿姨始終沒有說清楚去向。
慘:新郎被判共同付款
近日,集美區法院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認為陳阿姨在酒店為兒子和兒媳舉辦婚禮,陳阿姨與酒店之間形成餐飲服務合同關系,陳阿姨應履行合同義務,按時支付相應的餐飲費。
因為確認點菜單及出具欠條均系陳阿姨所為,酒店未提供證據證明小張、王小姐有與酒店簽訂或成立餐飲服務合同關系。而且,陳阿姨作為母親,為兒子小張舉辦婚禮,符合父母為子女操辦婚禮的習俗。因此,法院認定,餐飲服務合同關系的當事人僅為陳阿姨與酒店。
另外,新郞小張事后發微信給酒店經理表示愿意與酒店進行結算,法官認為,這應視為“債的加入”,所以小張應與陳阿姨承擔共同還款義務。
因此,法院最后判決陳阿姨和小張共同支付酒店餐飲費8萬余元。
不過,因陳阿姨的兒媳王小姐并非餐飲合同當事人,酒店亦未提供證據證明王小姐應承擔共同付款義務的其他依據,所以,法院最終未支持酒店主張王小姐共同承擔付款義務的訴求。(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安格/文 陶小莫/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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