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也可貼條了?道路違停擬納入城管執法范圍

          2016-08-23 08:02:15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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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政解| 城市道路違法停車擬納入城管執法范圍 城管也可貼條了?

          新京報快訊 (記者信娜 趙實)住建部于近日起草了《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了城管執法的行政處罰權范圍涉及六個方面,其中包括“在城市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的行政處罰權”。

          2015年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 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住建部負責對全國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研究擬定有關政策,制定基本規范,做好頂層設計。隨后,住建部開始全面啟動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的系統性改革、研究、部署。

          此次征求意見稿共八章,第二章為“執法范圍”,明確了城市管理執法的行政處罰權范圍包括六個方面,分別是:

          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的行政處罰權。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工商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的行政處罰權;

          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的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在城市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的行政處罰權”。

          對此,北京一位城管隊員告訴記者,目前,城管執法中,沒有針對機動車的執法權。但他回憶,此前,曾配合交管部門實行短暫貼單。據報道,2014年,針對便道以上亂停亂放車輛,城管協助交通管理部門張貼“違法停車通知單”。隨后,違法者需按照程序進行處理。上述城管隊員回憶,貼單實行一段時間后便終止了。而城管只是協助交管部門貼罰單,具體處罰仍由交管部門負責。

          [責任編輯: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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