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一相館專騙中老年人 消費者同一天取照卻“撲空”

          2016-08-23 08:03:46 來源: 廈門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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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民王女士遇到了一件倒霉事。“拍了藝術照,照片還沒全拿到,照相館居然人去樓空了。”她向記者反映稱,自己的損失還算少,有人在那里花了幾百元拍照,結果什么也沒拿到。記者了解到,這家照相館在工商部門未登記任何信息,且連續換了兩個地址,有合同詐騙的嫌疑。目前警方已展開調查。

          【遭遇】

          針對中老年人推銷 推薦親友消費有獎

          王女士說,今年4月,她在火車站附近散步時,有推銷員向她推薦一家位于廈禾路銀河大廈內的照相館,名叫“浪漫經典婚紗攝影”,稱最近在做活動,不僅拍照價格便宜,推薦親友去還能免單。王女士沒有拍過藝術照,很想嘗試一下,便留下了廣告單。

          5月初,王女士來到該照相館體驗。她說,這家照相館開在銀河大廈寫字樓內部,屋內陳設簡陋,只有幾張桌子和海報,房間幾乎是空的。“我當時就有些懷疑,感覺就像臨時租來的場所,但來拍照的人很多,我也就放心了,也沒多想照相館是不是正規的。”

          王女士說,這家照相館好像長期在做活動,針對的主要群體是中老年人。活動的內容就是推薦親友來消費就有獎勵,推薦滿10人可免費拍16張照片,推薦滿20人送珠寶。她說,很多人為了免單,都賣力地做推廣,過來拍照的人都排起了長隊。

          取片時間在同一天 近百消費者撲空

          王女士說,因為推薦來消費的親友人數沒有達標,不夠免單,她花了200多元,在這里拍了一套藝術照,類型多、場景多,她感到挺滿意的。她說,當時共拍了40多張底片,但是只能洗15張,還想要的話再花錢買。拿到15張照片后,店員告訴她,再購買3張照片,可以多獲贈4張底片。于是,王女士又交了45元。對方告訴她,等到8月16日再來取剩余的照片和底片。

          然而,8月16日當天,來到照相館的王女士卻發現,門口掛出“停止營業”的通知,大門敞開著,屋內只剩幾張桌子,桌上和地上散落著照片,到場的消費者只能在里面一張張翻找。王女士最終沒有找到自己的照片和底片。她說,在現場,與她有相同遭遇的人有50多人。“有的剛花了幾百塊拍照,結果一張照片也沒拿到。”她說。

          記者聯系上了幾名消費者,發現他們均被告知等到8月16日再來取照片。家住廈禾路的葉先生告訴記者,7月底,他和妻子來這里花了500多元拍金婚照,但8月16日他過來時,發現商家人都沒了,自己在各個房間找了一個上午,一張照片也沒找到。他說:“他們應該早就策劃要走,所以才故意讓大家等16日再去取照片。”

          【調查】

          去年也曾突然停業 近百人取不到照片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銀河大廈。這家照相館的玻璃門對外大開,一旁的墻上貼著“停止營業”的通知,但未留下任何聯系方式。屋內一片狼藉,房門、墻壁、玻璃上都貼著寫有“8月16號活動拍照停止”字樣的紙張,原先的化妝室、攝影室等房間里,丟棄著紙箱和生活垃圾。大廳地上,散落著婚紗照、單據和照片包裝袋,一張長桌上堆放著婚紗照,已被翻亂。正對店門的墻上,貼著一張醒目的活動海報,內容是推薦一定數量的親友,即可獲得相應的獎勵。

          同一層樓的租戶告訴記者,這家婚紗店是今年年初才剛開的,前段時間匆匆搬走,16日當天有近百人過來要取照片,之后每天都有十幾人過來。

          在現場的廣告傳單中,該照相館的地址既有銀河大廈,也有永昌大廈的。記者了解到,去年10月份,這家照相館還開在仙岳路附近的永同昌大廈,去年年底突然關門停業。去年在館內消費過的陳女士說,也有很多消費者沒拿到相片。“這些人好像四處流竄,都是用親友推薦可免單的方式,等交錢拍照的人多了,就突然消失。”她說。

          記者嘗試撥打了廣告單上的電話,但手機處于關機狀態,座機無法接通。

          【說法】

          警方已展開調查

          王女士撥打12315求助,工作人員表示,在工商系統中未查詢到該照相館的登記信息,無法聯系商家質詢,建議她報警。

          警方表示,已接到相關報案,目前正開展調查。警方提醒市民,在消費之前,應查看該商家是否有工商營業執照,在消費過程中,一旦發現商家存在任何異常行為,應及時報警,或向12315反映。

          或構成合同詐騙

          福建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律師郭豐表示,如果商家一開始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低價、贈禮、親友推薦等手段吸引、聚集消費者,虛構為消費者提供服務的假象,并且在收取預付款或者全款后隱匿,這個行為可能構成詐騙或者合同詐騙,消費者可以向警方報案;但如果只是經營過程中資金鏈斷裂,無法繼續經營,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也未故意隱瞞事實,那只屬于民事違約行為,消費者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已支付款項以及賠償損失。(文/圖 記者 廖可 匡惟 實習生 蔡盛坤)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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