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海百畝土地開發陷僵局 相關部門被指涉嫌瀆職

          2016-09-01 07:37:58 來源: 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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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漳州龍海市的一塊招拍完的近300畝土地擱置長達6年之久未見開發;競拍人交了近3億元土地出讓金卻無結算手續。日前,記者在福建省龍海市采訪發現,一場關于土地使用權的糾紛折射出法治在護航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曲折。

          早在2010年8月,福建省龍海市國土局發布公告,拍賣位于龍海市港尾鎮沙壇村的2010P03、P04、P05(下稱三宗地)三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后來,企業家楊煒民個人單獨競拍得三宗地。后來,與楊煒民有民間借貸關系的陳某發、陳某軍訴至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法院確認在三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成交中,享有30%的競買份額,并獲漳州中級人民法院支持。

          2016年4月7日,該案由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然而,有關三宗地的糾紛并沒有因為福建高院的判決而“定紛止爭”。

          “本來在福建省高院做出判決后,龍海市國土資源局應該第一時間為投資人負責,盡快協調好讓合法取得競拍權的我對這三塊拖延幾年之久的土地進行開發。”楊煒民告訴記者,前不久,龍海市國土資源局又遞出一紙訴狀,把他和跟三宗地不相干的另外三個人告上漳州市中級法院。

          “土地競買從申請、資格審查、繳交競買保證金到應價、報價、舉牌、簽訂成交確認書、公示、公證,再到土地協調、前期的開發設計、繳交近3億元土地出讓金,這些都由本人獨立完成,與任何人沒有關系。”楊煒民認為,陳某發等人和漳州濱海房地產有限公司在土地競買中與龍海市國土局不存在任何法律關系。

          然而,關于該案中土地競買的法律關系,福建省高院判決書明確指出:“在訟爭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競買關系中存在內外兩層法律關系;對外是顯名競買人與龍海市國土資源局之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關系;對內是顯名競買人與隱名競買人之間的內部關系,本案爭議的是內部關系并沒有涉及與龍海市國土資源局之間的外部關系”。

          同時,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第二十一條規定:“中標人、競得人應當按照中標通知書或者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時間,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他們(龍海市國土局)竟然違反自己發布的有關土地拍賣公告和拍賣須知的規定,先是長達多年以莫須有的糾紛為由不讓我開發,現在福建省高院判決我這屬于內部股權糾紛,和龍海市國土局沒有關聯。龍海市國土局和財政局如此大膽地違規違法行政,難以置信,我懷疑其中有貓膩。”楊煒民憤憤不平地說。

          2016年6月20日,楊煒民向漳州中院提交了管轄權異議申請。他申請確認漳州中院對本案無管轄權,并依法裁定將本案移送至廈門市思明區法院審理。

          近日,記者來到龍海市國土資源局。龍海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黃振標正坐在辦公室看文件,門口的電風扇嗚嗚地吹著。在龍海市國土資源局官網的機構領導一欄中,黃振標分管機關效能建設、糾風、減負、精神文明建設、黨紀政紀等方面的工作,執法監察科是其分管部門之一。

          得知記者要采訪局長陳丁俊的需求后,他不耐煩地說:“局長外出開會,不在”。后來,當記者看到陳丁俊就在辦公室后,黃振標仍然以“局長不在”“不知道局長啥時候回來”等各種借口推脫阻撓。

          龍海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3月20日印發了《中共龍海市國土資源局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龍國土資〔2016〕59號)。其中提出不斷推進效能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化、常態化,倡導“馬上就辦,辦就辦好”工作理念,促進機關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服務優質。這與記者遇到的情景“背道而馳”。

          過了近半個多小時,龍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陳丁俊才從黃振標辦公室旁邊的會議室里出來。隨后,陳丁俊在與記者交談中透露,目前有關龍海市國土資源局告楊煒民等人的案子已提交法院審理,所有的案件材料都已經移交法院。

          “這個案子過程中,我們嚴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辦事,依法行政。爭取三宗地早日得到開發。”陳丁俊如是說。對于三宗地的當事人在競拍后出現的糾紛問題,他不予回答。

          由于競買的土地長期擱置,三宗地現在已經被人開發成大大小小的魚塘、菜地。“原來的村民現在又回來,搭建小房子,在這里養魚種菜。”一位姓郭的當地人說,本來規劃方案都已經做好,就等著這片地正常開發,誰想過了這么多年都沒動靜。

          據了解,如今,楊煒民在競買土地后所繳交近3億元的土地出讓金(含保證金)還在龍海市財政局,而他仍沒收到龍海市財政局的土地出讓金的結算手續。本是發展勢頭很好的一個民營企業家,可現在他只能在北京給別人打工度日。據悉,該事件已引起多方關注,檢察機關也已經介入調查。

          “從最高人民檢察院到地方各級檢察院,現在都分別出臺了保護非公企業權益的文件,福建省檢察院也出臺了《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和保障非公有制經濟經濟發展的意見》。針對龍海市國土資源局和財政局的違規違法行政以及涉嫌嚴重瀆職問題,我已向各級紀委、檢察機關實名舉報,相信正義最終會出現。”楊煒民說。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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