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故宮前院長來北京故宮當顧問了 臺方:盼嚴守機密

          2016-09-08 16:08:26 來源: 觀察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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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媒9月8日報道,臺北故宮博物院前院長馮明珠日前受聘北京故宮顧問,臺北故宮副院長李靜慧8日凌晨發表說明稱,臺北故宮對此“毫無所悉”,但馮明珠赴大陸行程無需經過故宮核準,只希望她嚴守職務機密,“以30年臺灣故宮人為念,嚴守職務機密的保護與維護故宮權益。”

          馮明珠(資料圖)

          馮明珠受邀來大陸訪問,并于9月6日、7日在北京故宮獻上兩場講座《談博物館“與時俱進”的文化創意發展》和《歷史詮釋與策展:細說“清仁宗文物特展”》。

          7日講座結束后,北京故宮研究院院長鄭欣淼將聘書鄭重交到馮明珠手中。

          “昨天(6日)單霽翔院長提出請我擔任故宮研究院顧問,說可以給我一天時間考慮,我當即就答應了——北京故宮請我當顧問,這是我的榮耀”,馮明珠表示,“我一生幾乎都是在博物館工作,博物館事業是我最熟悉也是最熱愛的工作,一定會竭盡所知、所能來擔任這個顧問。”

          不過,原本表示“沒問題”、“馮有就業權利”的臺北故宮副院長李靜慧,今天(8日)凌晨以回信方式補充說明,指馮明珠此次前往中國及受聘顧問,皆未向故宮提出申請或說明,“故宮毫無所悉”。

          臺北故宮副院長李靜慧(資料圖)

          李靜慧透露,臺灣“行政院”雖然有規定政務官卸任后,赴大陸地區需要跟原機關申請同意,需要報準的期限從3個月到3年不等,由機關依照所掌職務機密的程自行認定。

          但是,馮明珠在卸任前,將故宮卸任政務官需要報準期限核定為3個月,因此卸任不滿4個月的馮明珠目前赴大陸行程依此新規范即無須經故宮核準。

          李靜慧表示,跟臺北故宮院長林正儀討論后,她希望再次說明臺北故宮立場,即希望馮前院長“能以30年臺灣故宮人為念,嚴守職務機密的保護與維護故宮權益。”

          [責任編輯: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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