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根據巡視線索立案審查22名廳級192名處級干部

          2016-09-18 08:52:48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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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福州9月18日電(林嘉琦) 18日,記者從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獲悉,黨的十八大以來,福建省已對224個單位黨組織開展巡視。根據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福建省各級紀檢機關已立案審查了22名廳級干部、192名處級干部和467名科級干部。

          近日,福建省2016年第三輪第二批14個巡視組全部進駐完畢,對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等16家省直群團單位進行巡視,對邵武市和連城縣開展巡視“回頭看”。福建省委堅持貫徹中央巡視工作部署,堅決落實政治巡視要求,扎實推進巡視全覆蓋,用好巡視成果,充分發揮巡視利劍作用。及時調整巡視對象,2013年至2015年重點巡視地方、省屬企業和金融機構,2016年重點巡視省直單位和省屬高校。2012年以來,共對94個市、縣(區),19家省屬企業、金融機構,77個省直單位和34所省屬高校開展巡視,并同步開展巡視“回頭看”。

          為確保巡視全覆蓋目標的實現,福建省在巡視力量配備上采取“專兼結合”。每輪巡視,常規巡視組的組長、副組長由省委任命的專職組長、副組長擔任,并組建一支由兩百多人組成的巡視干部庫,從中抽調有專業特長、善于發現問題的派駐紀檢組長擔任專項巡視組長,抽調設區市紀委副書記和派駐紀檢組常務副組長擔任副組長,抽調熟悉紀律審查、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等工作的干部參加巡視工作,為完成巡視全覆蓋提供有力的人力保障。

          在巡視方式上,福建省對政府部門以常規巡視為主,對黨群系統和省屬事業單位、省屬高校等以專項巡視為主。2016年采取常規巡視、專項巡視、同類別合并巡視、同地域集中巡視四種方式相結合。通過“常專結合”的巡視方式,福建省的巡視節奏和頻率明顯加快,黨的十八大以來共開展巡視13輪23批,為實現巡視全覆蓋提供了重要保障。

          [責任編輯: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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