礙于情面聽任違紀 福建一紀委書記被調離紀檢崗
2016-09-19 07:57:04 來源: 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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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監督方面存在畏難情緒,不敢大膽履責,日常監督失之于寬。”三明市三元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楊建新后悔不已地說道。不久前,楊建新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被調離紀檢崗位。
去年3月,三元區紀委接到群眾來信,反映區經信局私設“小金庫”發放福利等問題。隨后,區紀委調查發現,區經信局違規向轄區內服務對象收取項目前期經費,并將其中的20多萬元放在賬外使用,還涉及將房租費、鄉鎮企業供銷公司賬戶注銷余款和工程類初級技術資格任職評審費等放在賬外問題。
經核查,時任區經信局黨委書記、局長陳清林、副局長鄭新偉、副主任科員李敏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福利等違紀問題;陳清林還涉及其他嚴重違紀問題,涉嫌違法犯罪問題。日前,陳清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鄭新偉、李敏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私設“小金庫”,違規發福利,時任區經信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的楊建新不但沒有及時制止,反而礙于情面,聽之任之。
調查還發現,楊建新之前接到過區監察局《關于區經貿局將部分項目前期經費未入基本賬戶等問題進行整改的建議》的監察建議書,但他只是簡單回復函,并沒有采取具體的整改措施和制定詳實的整改方案,對發現的問題未及時組織查處糾正、如實報告,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針對楊建新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區紀委啟動“一案雙查”程序,對楊建新進行立案審查,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并建議將其調離紀檢崗位。
“這次發生的案例,給我敲響了警鐘,自己安于現狀、不敢監督、不善監督,終究釀成大錯。今后,我將總結汲取教訓,做忠誠干凈擔當的黨員干部。”楊建新說。
“這起案例反映有的紀檢干部盛行好人主義、搞一團和氣,不擔當、不負責,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不整改不問責,造成嚴重后果。”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揭衛華表示,要用問責傳導壓力,用擔當詮釋忠誠,貫徹落實好《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履責不力的必須把板子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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