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考試今天開考 但這可能是最后一次了
2016-09-24 16:12:18 來源: 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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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第15次國家司法考試如期舉行。與往年不同,數以十萬計的考生早在備考期間就收到各種考試輔導機構提醒:今年很可能是國家司法考試的最后一年。
國家司法考試被稱為“天下第一考”。自開考以來,司法考試如同一座獨木橋——唯有通過它,才能邁向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職業。
2015年底,中央明確出臺《關于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要求將司法考試制度調整為統一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并要求將各項改革措施在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實到位。
這場改革帶來的絕不是考試改名那么簡單。在業界,這被認為是我國為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邁出的又一大步。
通往法律職業的“獨木橋”
從今年6月開始,四川大學2015級法律碩士陽皓除了教室、宿舍和食堂,幾乎不去任何地方,他保持著每天8小時以上的復習時間,復習資料壘在一起超過一米厚。其中既包括刑法、民法、國際法等部門法,還包括法理學、法制史等基礎知識。
這一切,都是為了司法考試作準備。
如果能順利通過,陽皓離他夢寐以求的律師職業又近了一步。
在四川省,今天有2萬多名考生和陽皓一起走進考場。他們中只有約20%能擠過這座“獨木橋”。
我國自2002年開始舉行國家統一的司法考試。因其難度之大、通過率之低被認為是我國所有考試之最,也被人們稱為“天下第一考”。
陽皓的身邊,不乏勵志的榜樣——36歲的李苗,四川大學2003級民商法專業碩士,2004年通過司考后成為一名職業律師。12年中,他從月薪1500元的無名助理成長為成都民商事領域頗有名氣的律師,并創辦了自己的事務所;32歲的霍子詩,四川大學2006級刑法專業碩士,2007年通過司考,研究生畢業后雖報考省級政法部門失利,但他用7年的時間從一位月薪2600元的法律援助律師成長為一名優秀的刑辯律師,并成為成都一家知名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
“法盲”逆襲背后的司考弊端
今年并不是陽皓的第一次司法考試。大三時他曾經失敗過一次。
那年,他出于對“科班出身”的自信,幾乎沒有復習便上陣“裸考”,成績并不理想。
出乎他意料的是,一位過去被他戲稱為“法盲”的歷史系的同學,在花了8000元培訓費參加了一個封閉式訓練班后,竟然高分通過了考試。
非法學專業考生的“逆襲”并不少見。對此,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萬毅認為,此現象源于考試過于僵化,考查的只是法律知識,而非法學素養。
萬毅曾經擔任司法考試的出題人,負責刑事訴訟法和證據法題庫命題工作。“命題的要求很小兒科,每次考試就是從題庫中選擇題目進行‘拼卷’。前三卷都是選擇題,并不能真正反映能力。”他說。“由于更多的是考死記硬背,一些非法律專業的人員經過一段時間的突擊準備,往往能考出好成績。這無論對法學教育還是考試本身來說,都是諷刺。”
雖然非法律專業人員“逆襲”的故事很勵志,但在萬毅和許多法律職業人看來,報考資格的泛化變相拉低了考試的層次。而沒有經過系統法學教育和訓練的非專業人員,僅因為一紙證書便匆匆入行,執業中常常帶來讓人啼笑皆非的尷尬。
審判長:原告代理人,你的代理范圍是什么?
律師:記不清楚了,詳見委托書。
審判長:你要求兩名被告承擔共同責任還是連帶責任?提出主張的依據是什么?
律師:(停頓了約十秒),共同責任,依據是合同法。
審判長:具體什么條款?
律師:依據就是合同法,具體條文我要查一下。
這一幕,發生在記者曾在成都中院旁聽的一個標的為1億多元的合同糾紛案件的庭審中。
對于法官們來說,這樣的“不專業”在庭審中時常遭遇。
統一教育背景
在萬毅看來,考試作為通往這個共同體的首道關卡,首先應當把好教育背景關。如今,他的這一觀點在司法考試改革中得到了體現。
2015年底,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明確,司法考試制度將調整為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改革后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只向法學專業畢業生和從事法律工作滿一定年限的人員開放,非法學類將不得報考。
萬毅認為,這對外釋放出一個明確的信號:法律的職業“門檻”今后將會提高,未來的法學教育也會走向精英化。
從法科生到法律職業人不止一個考試的距離
“統一教育背景是中國推進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的重要一步。”萬毅說。“但考試本身還有諸多待改革的地方。”
他認為,就目前的考試而言,命題方式和內容尚未真正達到選拔和訓練合格法律職業人的要求,面試的缺失使得法律人必須具備的表達能力無從考量。
在我國高校專業的就業率排名中,法學長期處于墊底的位置。現實中,一方面,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蓬勃增長;另一方面,能獲得從業資格的人員又很少。
“四中全會《決議》提出‘盡快建立法學專業學生到法律崗位就業的便捷機制’,目前尚未有實質性的進展。”四川大學法學院講師王有糧說,“對于剛畢業的學生來說,無論司法考試還是法律資格考試,都是難擠的獨木橋。考試的內容對學生來說很難,對大律師、大法官來說又不夠,未來是否可以借鑒會計師資格考試,對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也進行分層次的設置?”
他認為,分層次的職業資格考試應與分層次的法學教育呼應。“法律教育是多元的,既有理論性,也有應用性。目前已具規模的法學教育應當朝更精細化的方向發展。本科、專業碩士、法律碩士、在職法律碩士的培養都應當有所不同。相應的,職業資格考試的設置也應有所不同。”
“從法科生到一名合格的法官,不止一個考試的距離。如何與當事人溝通,在庭審中怎樣把握節奏、適時制止和打斷等實務技巧,是目前的法學教育中普遍缺失的內容,也無法通過考試進行評估。對于任何一個法律職業來說,學校的教育還遠遠不夠。”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院長唐衛說。
9月24日,陽皓正在進行人生中的第二次司法考試,無論此次結果如何,他都認定自己是未來的法律職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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