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將加強道路改造 非機動車道不應小于2.5米
記者25日獲悉,省公安廳和省住建廳日前聯合出臺《關于優先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路權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加強道路改造,確保行人和非機動車的通行路權。
《意見》專門給出了道路改造參考標準:
1.主、次干道和快速路輔路的非機動車道,應采用綠化帶、設施帶和隔離欄等方式,實施機非物理隔離;支路上的非機動車道可采用非連續式物理隔離,間隔距離不宜過大;非機動車道有效寬度原則上應不小于2.5米,道路交叉口范圍內的非機動車道寬度不得小于路段上的非機動車道有效寬度。
2.當人車混行時,應采取設置減速丘、路面鋪裝等交通穩靜化措施,減少機動車流量。人行道三面坡處和寬度大于3米的非機動車道入口處,應設置分隔柱。
3.各地的信號燈路口應充分利用步行道和建筑退距,設置足夠面積的行人和非機動車過街囤積區,避免路口過街行人和非機動車占用機動車道等待現象。
《意見》要求,各地要優先保障通行空間,原則上禁止通過擠占步行道和非機動車道方式拓寬機動車道,已擠占的要盡快恢復并實施物理隔離。
同時,福建省今后將強化占道停車管理,嚴格控制占用步行道和非機動車道停放機動車,嚴查嚴處機動車違法占道停車,對嚴重影響通行的一律拖移。
另據了解,福建省計劃從今年起用三年時間,通過整治一批擁堵路段和節點,推動完善城市交通設計,讓行車難、停車難、秩序亂等問題得到更好解決。交管部門將常態化嚴查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每月逢六逢九統一行動,強化現場查處和秩序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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