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推“互聯網+流通”計劃 鼓勵爭創“閩貨”品牌
2016-10-14 09:24:01 來源: 福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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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根據方案,福建省未來消費將是“網上看樣、實體網點提貨”“網上下單、實店消費”等O2O商業模式應用。同時,鼓勵創新推廣互聯網“閩貨”品牌,利用閑置房屋、地下空間等建設便民服務點,普及社區電子商務。
家政養老可“網上下單”
福建省將支持企業全渠道經營,支持品牌企業連鎖店、百貨、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依托實體網點、貨源、配送體系等線下優勢,開展“網上看樣、實體網點提貨”“網上下單、實店消費”等O2O商業模式應用。鼓勵家政、婚慶、家電維修、健康、養老等生活服務行業提高電子商務應用水平。
鼓勵零售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推進實體店鋪數字化改造,增強店面場景化、立體化、智能化展示功能。完善便利服務體系,增加快餐、繳費、網訂店取、社區配送等附加便民服務功能。
互聯網“閩貨”將創品牌
支持老字號、著名商標、“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和特色工藝美術品運用電子商務方式拓展市場,并根據網絡營銷特點積極改造自身產品,創新推廣互聯網“閩貨”品牌。
重點打造具有區域優勢的海產品、淡水產品、食用菌、茶葉和柑橘等全國性農產品產地市場及區域性農產品產地市場。鼓勵經營鮮活農產品、食品與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合作,創新經營方式和商業模式,實現線上線下結合。
支持符合規劃的老舊小區通過采用“互聯網+”和現代化管理手段,利用閑置房屋、地下空間等建設便民服務點,普及社區電子商務。
多項優惠政策密集出臺
福建省將輔導“互聯網+流通”企業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條件成熟時,允許大型商貿企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
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家產業政策和用地節約集約的“互聯網+流通”項目,優先安排年度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手續。利用存量工業用地興辦“互聯網+流通”項目,可暫不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手續,不增收土地出讓價款。
鼓勵采取先買后租、先建后租等措施,引導降低實體店鋪租金,保障社區菜市場、社區食堂等惠民便民服務設施低成本供給,引導線上企業線下開設實體店鋪,實現線上線下互動融合發展。
對經認定的互聯網培訓機構、教育實踐基地,將一次性給予50萬~100萬元獎勵。對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給予新建每平方米100元、上限100萬元,改擴建每平方米50元、上限50萬元的孵化用房補助。
對在“互聯網+流通”領域靈活就業的困難人員和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不超過其實際繳費額2/3的基本養老費、醫療保險費補貼。(記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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