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男子為撐場面租安溪女網友慶生 為出場費兩人開撕
現如今,租房、租車等現象都很普遍,但租“女朋友”卻實屬罕見。貴州籍男子何某(男,27歲,貴州人)外出聚餐為了撐場面,便租了“女朋友”李某(女,25歲,安溪人)來陪喝酒。沒想到,李某事后要求“租金”加價,雙方一言不合拳腳相向,還鬧進了派出所。
10月31日晚7時許,為了慶祝自己的生日,何某同四五個同事到晉江磁灶鎮(zhèn)龜山工業(yè)區(qū)一飯店聚餐。為了助興和撐場面,何某想起之前在一聊天軟件“陌陌”認識的一名女網友李某,便通過“陌陌”聯系上李某,邀請李某來參加自己的生日宴席。“參加可以,替喝酒也可以,但你要付300元的出場費!”李某回復。何某雖然有點猶豫,但最終還是答應了。
半小時后,李某如約而至。席間,李某按照承諾,時不時替何某喝酒。酒過三巡,喝高了的何某一時興起,為了在同事面前耍耍威風,當場瞎嚷嚷李某是自己的女朋友,為了不破壞氣氛,李某雖然有點不高興,但也只好默認了。當晚10時許,待大家酒足飯飽、盡數散去后,李某也打算回到自己的住處,當面要求何某支付出場費,不過充當“女朋友”的租金還要另外加價300元。“加價可以,明天再一起給!”聽到李某要加錢,何某轉而變著法搪塞。
雙方你一言、我一語,李某用手抓破了何某的衣服,還把何某的脖子抓出血痕來。何某也不甘示弱狠狠踹了李某肚子一腳。旁人見了趕緊將雙方拉開并報了警。晉江磁灶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后,看到雙方酒氣逼人、醉得厲害,就先行將他們倆送往醫(yī)院醒酒。
隔天上午9時許,民警對酒醒后的何某、李某二人從中進行調解,雙方達成諒解表示不追究對方的責任,最后,何某也支付給李某出場費400元。 (記者龔翠玲 通訊員張紹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