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婦女戀上26歲“小鮮肉” 拒借錢遭男友搶劫

          2016-11-29 09:07:22 來源: 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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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26歲男子謝某某和51歲的婦女金某某通過微信聊天成為戀人。謝某某常常虛構“妹妹重病急需用錢、朋友打架急需用錢”等理由向金某某借錢,拿到錢后用于個人揮霍。

          4月14日晚,謝某某受金某某邀請到她位于倉山區萬達廣場附近的住處相會。當晚,謝某某又向金某某索要財物,金某某起疑拒絕了。謝某某持刀威脅金某某,搶走了1230元現金、金項鏈、金戒指等。隨后,謝某某逼迫金某某微信轉賬給他7000元。

          日前,倉山區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對謝某某提起公訴。檢方認為,謝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手段,當場劫取他人財物,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刑事責任。(福州晚報記者 王威 通訊員 劉蓁 官榮貴)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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