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資助福建1000個留學名額 符合條件的來報名(圖)
2016-12-02 17:06:59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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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到2020年教育部每年將從我省高校選拔各類留學人員1000名!!!
獲得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資格的申請人將由國家留學基金提供往返國際旅費和獎學金生活費資助,對部分攻讀博士學位、攻讀碩士學位人員,還提供學費資助。
可申報的項目有哪些?請接著往下看:
可申報的項目
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后)項目。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
3.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
4.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
5.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
6.國外合作項目。
7.國際組織實習項目。
關于選拔工作
申請人應登陸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http://www.csc.edu.cn并點擊“申報指南及綜合項目”專欄,閱讀《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和《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出國留學項目指南》等相關信息,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并認真準備書面申請材料。
受理申請
省教育廳負責受理我省教育系統“211工程”建設高校以外的人員申請,項目有特殊要求需直接向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的,按相應要求執行。
申報時間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項目網上申請受理時間為2017年1月5日至1月15日;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和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網上申請時間為2017年3月20日至4月5日;
其他項目申請按項目要求時間受理。
受理時間
各高校須分別于2017年1月15日和4月5日前完成申請材料審核、整理工作,并將相關材料統一報送我廳。省教育廳審核網上信息以收到的紙質材料為準。
申報注意事項
2017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后)項目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即當年選當年派出。
請計劃申請2017年上述項目的人員提前做好準備,在聯系邀請函時,明確派出時間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
申報材料要求
1.單位正式公函(帶發文文號及單位公章)。
2.申請人需提交一份紙質申請材料,具體材料清單詳見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項目指南。
3.《單位推薦意見表》由各單位統一提交或密封后交由申請人面交,同時將單位推薦意見電子文本(Word格式,不超過500字)發送至fjjytlg@163.com。
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公派出國留學申報項目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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