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買賣24只鸚鵡被判10年 法官釋法:1只即可判刑
2016-12-03 13:13:11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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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買賣24只鸚鵡被判10年
一審法官釋法:非法買賣鸚鵡,1只即可判刑
泉州晚報12月3日訊(記者 黃耿煌 通訊員 吳序開 洪愛娥)“判了10年還罰款4萬元?”昨日,在南安市人民法院,聽到一審判決后,被告人何某某當場懵了,他無法理解買賣鸚鵡,為何會被判得這么重。
非法買賣鸚鵡 兩男子被判刑
當日法院一審宣判,何某某擅自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22只非洲灰鸚鵡和出售2只孵化不久的灰鸚鵡,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4萬元。隨后,該院還另案一審宣判擅自收購8只鸚鵡(其中2只購自何某某),并欲出售2只鸚鵡的傅某某,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據悉,傅某某從2013年開始接觸鳥類,后來玩著玩著以賣鳥為生。2016年4月,因玩鳥認識的朋友徐某從深圳來到南安豐州傅某某家玩。而當時,深圳警方已在布控抓捕涉嫌買賣野生動物犯罪的徐某。4月19日,深圳警方趕到傅某某家將徐某抓捕到案。抓捕過程中,發現傅某某家二樓有6只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鸚鵡并通知南安公安森林分局。南安公安森林分局當日在傅某某家查獲6只鸚鵡,同時在傅某某的帶領下在泉州市區花巷一寵物店查獲在那寄售的2只鸚鵡。
傅某某交代,被查獲的8只鸚鵡中有2只購自何某某。南安公安森林分局在6月28日在何某某家中查獲子2只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非洲灰鸚鵡及4顆鳥蛋。
10萬元買了22只 帶回家中飼養
根據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身為牙醫的何某某于2016年2月在深圳旅游時在街邊以10萬元的價格向一陌生人購買了22只非洲灰鸚鵡,并經由大巴帶回泉港家中飼養。4月14日,他在牙科門診處將剛孵化不久的2只幼灰鸚鵡以6000元的價格賣給了網上認識的買家傅某某。
辦案法官介紹,鸚鵡科下所有種類均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根據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只要涉及非法獵捕、殺害、收購、運輸、出售任一環節均屬犯罪,1只即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6只以上就屬情節嚴重,要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只以上就屬情節特別嚴重,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等。
最終,法庭鑒于何某某的自首和積極退贓、預繳罰金情節,從輕、減輕處罰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