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部軌道交通地方性法規獲批 明年起施行

          2016-12-03 13:49:01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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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日報app-新福建12月3日訊(記者 鄭昭) 2日,省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批準《福州市軌道交通條例》的決定,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該法規對市民關心的地鐵票價、運行時間、運營安全等進行規范,這也是全省首部有關軌道交通的地方性法規。

          針對群眾普遍關注的軌道交通建設時常造成交通擁堵問題,條例進行專門的制度設計,明確規定,軌道交通建設應預留必要的交通擁堵疏導空間,避免或減少軌道交通工程施工對城市交通造成的影響。

          軌道交通乘車環境和秩序的維持,除運營單位應盡職外,乘客的文明乘車也很重要。條例明確規定,追逐打鬧、大聲喧嘩,在車站付費區以及列車車廂內飲食,擅自從事銷售活動、攬客拉客等為在軌道交通內的禁止性行為,對不服從勸阻、制止的,將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條例還規定,軌道交通票價實行政府定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相提價;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在車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車行車時間、列車運行狀況提示和換乘指示,并提供有關地面交通信息,相關調整信息應及時廣泛發布。

          [責任編輯: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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