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高郵27歲女子放火燒死70歲情夫 就因為一個字!
2016-12-30 09:30:18 來源: 揚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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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荒唐!高郵27歲女子放火燒死70歲情夫,就因為一個字!
因一點爭執
她竟選擇放火報復
結果燒死了對方
(網絡圖片)
9月13日晚上
高郵菱塘一民居著火
居民黃某被燒死
案發次日
犯罪嫌疑人盛某歸案
盛某比黃某小40多歲
兩人是情人關系
盛某交代
兩人因錢起爭執,自己被打
感覺沒面子才放火報復
回放
民房夜間起火,住戶被燒死
張先生家住高郵菱塘。9月13日晚飯后,張先生在家看電視。晚上9點20左右,張先生無意間往窗外看了一眼,卻發現西側鄰居黃某的房內著火了,火苗已經竄出了窗戶。
“失火了,失火了……”,張先生邊喊邊拎著水去滅火。周圍鄰居聞訊,也紛紛跑來救火。其間,張先生的弟弟打電話報警。
10分鐘左右,消防官兵趕至現場撲救,直至次日零時10分,大火被徹底撲滅。但不幸的是,黃某被燒死在家中。
9月14日,高郵警方介入偵查,發現盛某有作案嫌疑。當晚11點左右,辦案民警趕至盛某家中,經口頭詢問,盛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交代
兩人起爭執,女子放火報復
經查,盛某,今年27歲,高郵人;死者黃某,歿年70歲。
歸案后,盛某交代,9月13日下午,她在黃某家,和黃某一起吃飯、喝酒。飯后,盛某認為黃某占了自己便宜,向他要錢,對方不肯給,反而向她索要之前給她的600元。為此,兩人發生爭執,黃某抱起盛某往地上摜了一下,當時有很多人圍觀,警察也來了,她感到自己面子被丟光了,心生怨恨,就趁黃某不注意,拿走灶臺上的一包火柴。
當晚,盛某再次來到黃某家敲門,黃某不開門,還趕她走,盛某就把院子墻角垃圾堆里的膠布點燃,看到起火后離開現場。被問及為何放火,盛某稱,是想報復黃某。
據盛某的家人及黃某周圍鄰居反映,盛某有病,平時不管孩子,不發病的時候,比較像正常人,一旦發病就喜歡亂摔東西,家人因為管不住她,只好任由她在外面亂跑;黃某單身一人,沒有子女,是當地的五保戶,平時經常出來撿廢品,堆放在家中,一天三頓都是燒火做飯,社區多次上門,讓他去養老院,他都不同意。
庭審
被控故意殺人,未當庭宣判
近日,經揚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盛某出庭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起,盛某與黃某建立并保持情人關系。9月13日中午,盛某與黃某兩人在黃某家中吃飯、飲酒,后因經濟糾葛發生爭執,直至公安民警出警處理。盛某因被黃某摔摜致肘部、膝關節部位碰擦傷,就感覺丟臉,心生憤恨,遂拿走黃某家灶臺上的一盒火柴,并揚言要放火報復。當晚9時許,一直在附近徘徊的盛某再次來到黃某住處交涉,因黃某拒不開門,引發不滿,盛某明知黃某在住處休息,而點燃院落墻角垃圾堆里的膠布放火,至火勢漸大,逃離現場。
經法醫鑒定,黃某口鼻腔內有煙灰炭末附著,系生前燒死。經司法鑒定,盛某系輕度精神發育遲滯、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公訴機關建議,以故意殺人罪,追究盛某的刑事責任。
對于公訴機關指控的內容,盛某沒有異議;對于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盛某辯護人提出異議,他認為,盛某沒有殺人的主觀故意,根據她的放火地點,以她的智力水平及認知狀況,不能預知自己的行為會引發這么大的火,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責任。
在經過法庭辯論、最后陳述等環節后,法庭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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