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濕地萬羽齊飛 候鳥密集程度刷新泉州官方記錄之最

          2017-01-03 08:20:11 來源:泉州晚報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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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邊防官兵巡查濕地保護候鳥

          邊防官兵巡查濕地保護候鳥

          我省禁止 獵捕任何鳥類

          此前,我市媒體多次報道有人非法捕鳥,為了遏制非法獵捕鳥類等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去年11月7日至11月28日,相關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保護候鳥“清網行動”專項打擊行動。“清網行動”開展以來,全市共出動人員420人次,檢查各類市場及賓館酒家等重點場所50處,巡護清查野生動物分布區96次,放生公式鷸類30余只,收繳銷毀捕鳥網12張。

          近年來,我省對鳥類的保護可謂“苛刻”:禁止獵捕任何鳥類。早在2012年,福建省林業廳就發布禁獵通告:禁止獵捕所有鳥類。該通告決定在福建省境內對鳥綱所有種(鳥類)進行禁獵,禁獵期至2022年10月31日。通告規定,禁獵期間,除科學研究、疫病防控、保障航空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對獵捕鳥類的行政許可申請一律不予審批。凡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獵捕鳥類的,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5年3月4日,福建省林業廳又發布關于《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通告中詳細列舉了七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方法,其中多項與保護鳥類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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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境內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獵捕方法:

          ①軍用武器、射擊運動槍支、小口徑步槍、氣槍、鳥銃、地槍、排銃;

          ②毒藥、炸藥、農藥、爆裂物、麻醉物以及其他化學制劑;

          ③電擊裝置、鐵夾(小型捕鼠夾除外)、地弓、吊杠、陷阱、捕打機(又名“閻王碓”、“壓拍”)、非人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獵裝置;

          ④粘網(又名“捕鳥網”)、套(制作材料包括但不僅限于鋼絲、鐵絲、化纖等);

          ⑤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火攻、煙熏、聲音誘捕;

          ⑥采集、撿拾鳥綱、爬行綱、兩棲綱野生動物的卵(蛋);

          ⑦破壞野生動物巢、穴以及繁殖地。(記者 陳明華 通訊員 張佳燕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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